[비즈한국] 受 TMON(Ticket Monster)和 WeMakePrice 事件影響,資金被凍結的商家正陷入深深的憂慮。TMON 與 WeMakePrice 的母公司 Qoo10 集團代表具永培曾表態稱“即使變賣私產也會盡力確保流動性”,然而隨後被曝出已向法院申請兩家公司的企業回生(破產重組),這讓遲遲拿不到結算款的商家倍感絕望。儘管政府為了處理此次事態,出臺了總額 5600 億韓元的針對小商戶的援助方案,但被指責為“事後補救,為時已晚”。

由旅遊產品結算款項未付引發的 TMON·WeMakePrice 事件,隨著兩家公司進入法庭託管程式,引發了可能導致中小企業及小商戶連環倒閉的擔憂。7 月 29 日,TMON 和 WeMakePrice 向首爾回生法院申請了企業回生程式,這意味著債權人本應收取的款項將被凍結,部分債務也將被核銷。由於損害賠償等民事訴訟途徑也被堵死,商家們只能在無可奈何中觀望事態發展。此外,Qoo10 的另一家子公司 Interpark Commerce 也於 7 月 30 日釋出公告稱:“受 TMON 和 WeMakePrice 結算款項未付的影響,未能收到結算資金,加之支付閘道器(PG)公司暫停了支付結算款,導致結算出現延誤”,預計將造成進一步損失。
事態惡化後,政府和國會也隨即介入。30 日,國會政務委員會召開緊急懸案質詢,傳喚了 Qoo10 集團代表具永培、WeMakePrice 代表柳和賢、TMON 代表柳光鎮等人,敦促其拿出對策。此前在 29 日,金融監管部門為幫助商家補充流動性,啟動了 5600 億韓元規模的資金援助。具體方式包括:中小企業振興公團與小商工市場振興公團提供 2000 億韓元規模的緊急經營穩定資金,信用保證基金和企業銀行024110提供 3000 億韓元規模的低息貸款。
然而,商家中普遍存在一種聲音,認為這次危機是“預料之中的慘劇”。長期的結算延誤、頻繁的折扣促銷活動、為了回籠資金而發行的積分以及預售商品券,這些都是在盲目擴大規模的平臺上常見的“危險訊號”。
商家因平臺資金鍊斷裂而受損的事件此前已多次發生。2023 年 1 月,直播帶貨平臺“VOGO(運營商 VOGO Play)”曾發生過未結算款項事件。VOGO 曾憑藉最高返還 100% 積分的超強折扣優惠吸引了大量使用者,但最終因無法承擔累積的赤字而停止服務。
當時 VOGO Play 也像 Qoo10 一樣,將入駐商家的銷售款項挪作營業費用進行“拆東牆補西牆”式的運營,導致入駐商家損失慘重。VOGO 未結算的貨款高達 336 億韓元。VOGO 在嘗試透過變更結算系統等方式進行自主救助後,最終申請了企業回生,並於今年 5 月結束回生程式後重啟了服務。受 VOGO 事件餘波影響,去年 2 月,評論電商平臺“House App”也通知無法結算銷售貨款。
今年同樣發生了此類受損事件。設計文具平臺“BaboSarang(運營商 Webiz)”於 7 月 1 日在官網上突然釋出歇業公告。公司全體員工提前離職,且未向入駐商家結算貨款,屬於典型的“捲款跑路”式倒閉。就連寄售商品也需要商家親自前往物流中心回收。受損企業雖已針對 Webiz 代表提起控告和民事訴訟,但由於 Webiz 預告將申請破產,能否追回貨款仍是未知數。

正因如此,有觀點指出,此次 TMON·WeMakePrice 事件的波及面之所以如此巨大,正是因為缺乏制度性保障。最大的問題被認為是各平臺千差萬別的結算週期。由於沒有指導方針或監管,平均結算週期為 50~60 天,長則可達 100 天,但對於亟需銷路的小商戶和中小企業來說,除了入駐別無他法。此外,平臺長時間佔用商家銷售款,往往會導致資金挪用或無法支付的情況。
全國文具店振興聯合會會長房基弘(音譯)強調稱:“受新冠疫情影響,線下銷售大幅萎縮,線上市場隨之壯大。當線上銷售佔比過高時,即使知道平臺政策不公,商家也只能服從。起初商家甚至沒有協商條件的許可權。”他指出:“平臺之所以能挪用結算款,正是因為佔用資金的週期過長。在當初發出預警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應該採取行動。”
也有意見認為政府錯失了預防事態發生的良機。民生經濟研究所所長安鎮傑(音譯)強調:“必須出臺結算週期相關規定,以及為商家購買保險等法律措施。政府並非不知道,而是選擇了放任不管。應該透過相關法律進行監管,要求平臺不得擅自觸碰銷售貨款,或者將其中的一部分託管給第三方機構。”
有關線上平臺公平交易的法案在國會雖多次提出,但始終未能跨過門檻。在第 21 屆國會上,曾提出了 20 項有關線上平臺中介交易的法案,但全部因任期屆滿而被廢棄。在本次第 22 屆國會上,雖有 5 項法案被提出,但目前仍處於擱置狀態。7 月 5 日,共同民主黨議員樸柱民代表提出的《關於線上平臺壟斷監管及交易公平化的法律草案》中,包含了“將銷售貨款支付期限設定為 40 天以內,且超過 40 天支付時,平臺經營者必須支付利息”的內容。
由於缺乏監管,當未結算事態發生時,商家幾乎沒有應對方法。與消費者不同,商家甚至沒有統一的投訴及舉報機構。被扣留貨款的商家只能選擇向警方控告或提起民事訴訟。然而,如果平臺已經資不抵債或經營者潛逃,在現實中很難追回貨款。
律師梁昌榮(參與連帶民生希望本部本部長)擔憂地表示:“即便在民事訴訟中勝訴,如果公司沒有資本,即使強制執行也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判決將淪為一紙空文。如果確認在完全沒有支付銷售貨款的意願或能力的情況下持續誘導交易,或許可以構成欺詐罪,但僅憑部分事實無法做出判斷。目前來看,解決此次事態的方案仍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