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明年的最低工資標準定為時薪10320韓元。這比今年上調了2.9%,即290韓元。摺合月薪約為215萬6880韓元。政府認為勞資雙方時隔17年達成一致具有重大意義,但事實卻是“一半的妥協”。韓國勞總表示贊同,而民勞總表示反對,經營界也對上調幅度表示了強烈不滿。事實上,讓所有人滿意的方案從來都不存在。比這更本質的問題在於:
“我們是一個僅靠最低工資就能獨自生活的國家嗎?”
現實答案依然接近“不是”。以現在的最低工資,別說是首爾,即便是在地方小城市也很難維持獨立生活。以首爾為例,單間公寓押金500萬韓元,月租50萬韓元,加上餐費30萬韓元、交通費15萬韓元、通訊費和公用事業費約17萬韓元,每月至少需要112萬韓元。如果再加上醫療費、服裝費和應急儲備金,每月至少需要150萬韓元以上。

然而,在月換算的最低工資215萬韓元中,扣除四大保險費和稅金後,實際到手金額僅為190萬韓元左右。以這個金額維持獨立生活在現實中非常困難。即便在地方情況也好不到哪去。釜山或光州這樣的大城市生活成本很高,而中小型城市的工作崗位往往也就停留在最低工資水平。也就是說,辛勤工作每週40小時卻還要擔心“生存”的社會結構,與人們自詡的“發達國家”形象並不相符。
韓國在經濟規模上確實位列全球前十,是OECD成員國,擁有世界級企業和文化內容產業。人均GDP也超過了3萬5000美元。僅從資料上看,滿足了“發達國家”的條件。然而,真正的發達國家不應僅僅是“大家過得好的國家”,而應該是“沒有人被遺棄的國家”。經濟增長的成果應均勻分佈在全社會,即使是社會最底層的人也應有尊嚴地生活。
那麼,韓國的最低工資在國際橫向對比中很低嗎?如果只看絕對金額,處於中上游水平。韓國時薪10320韓元,高於日本(961日元,約合8200韓元)和美國聯邦標準(7.25美元,約合9900韓元),低於法國(11.65歐元)、德國(12歐元)和英國(11.44英鎊)。但如果看“最低工資佔中位數工資的比例”,情況就不同了。韓國約為52%,大部分低於OECD平均水平(55%~58%)。
此外,實際購買力的差距很大。歐洲主要國家的最低工資勞動者除了基本工資外,還可以透過住房補貼、交通費減免、醫療補貼等多樣化的社會性福利來提高生活質量。相反,在韓國,最低工資實際上就是全部的“生存工資”。公共租賃住房儲備率僅為OECD平均水平的一半,且住房補貼或生計補助的申領資格條件苛刻、行政門檻高,實際受惠率並不高。
當然,經營界所主張的負擔論也有其合理之處。人工成本上漲確實給中小企業和個體戶帶來了實質性的成本壓力。無法忽視上調後的最低工資可能導致就業縮減或工作時間減少的情況。特別是對於新冠疫情後經營狀況惡化的個體工商戶而言,在沒有政府支援的情況下單純要求提高工資,這種結構是不平衡的。
因此,單純提高最低工資並非根本解決方案。我們應該學習的是“最低工資+福利”構成的實際生活工資概念,即“社會工資(social wage)”。法國透過租賃住房補助、家庭補貼和交通費支援來彌補低工資的侷限,德國則透過基本生活保障制度(Bürgergeld)提供住房和生活費支援。北歐國家雖然沒有法定最低工資,但透過強大的工會談判和公共福利保護勞動者的生活。
現在的韓國處於“最低工資=生存線”的結構中。由於缺乏社會工資的概念,導致工資上調變成了生存鬥爭,勞資雙方陷入無休止的矛盾之中。為了減少矛盾並提高可持續性,必須從最低工資的決定方式開始重構。不應是每年如政爭般反覆的談判結構,而需要引入反映物價上漲率、生產率、中位數工資等指標的自動調整公式或中長期指導方針。
同時,必須加強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的支援。透過社會保險費補貼、稅收減免、經營諮詢等實質性政策工具來分擔負擔。縮小正式工與非正式工、大企業與中小企業之間的工資差距,也應成為配套政策。
難道我們不應該建立一個“讓每一位勞動者都能有尊嚴地生活”的國家嗎?無論那個人是便利店兼職生、護工、外賣員還是保潔員,都不重要。在他們勤懇工作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後,能夠獨自生活並維持尊嚴,這就是國家制度設計的核心,是發達國家的風範,也是國家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