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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損保險緊急診斷
④ “第5代實損保險”與政府承諾有何不同?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비즈한국] 實損保險(實損醫療保險)的投保率約佔國民總數的70%,被稱為“第二醫療保險”。然而,目前存在一種畸形結構,即9%的投保人領取了總額約80%的保險金。因實損保險導致的醫療濫用已干擾了市場,並對醫療體系造成了不可逆轉的傷害,如導致必需醫療被規避等。本文將回顧實損保險的歷史,探討其與非重症領域非醫保專案的結合如何產生影響,並分析即將推出的第5代實損保險應向何種方向發展。

政府在19日透過“醫療改革第二次執行方案”釋出了實損保險改革方案。圖片=李鍾賢記者
政府在19日透過“醫療改革第二次執行方案”釋出了實損保險改革方案。圖片=李鍾賢記者

政府在19日透過“醫療改革第二次執行方案”,宣佈了以非重症及門診治療為中心,提高自付比例的實損保險改革方案。針對非重症患者的門診治療,實損保險的自付比例將與全民醫療保險的自付比例掛鉤。例如,此前非緊急患者在地區急救醫療中心急診門診就診時,全民醫保自付比例為90%,透過實損保險實際只需承擔18%,但今後需承擔約81%。即如果醫療費用為10萬韓元,患者需自付8萬1000韓元。不過,住院患者的醫保內治療仍維持現行的實損保險自付比例。

此外,政府將實損保險劃分為重症和非醫保專案,允許投保人選擇非醫保特約險。針對適用健康保險費用特例疾病等重症患者的治療,將維持現行的保障水平,並設立年度自付額上限,以防範過度自付帶來的經濟負擔。對於非重症的非醫保保障,將上調現行30%的自付比例,縮減年度保障限額,並設立醫院住院次數限額等,同時將門診上限(20萬韓元)從“按次數計算”變更為“按日計算”。不過,此前討論的具體數值(如自付比例50%、年度保障限額1000萬韓元、醫院住院單次限額300萬韓元等)並未包含在內。

另外,基於個人投保人對非重症非醫保專案的利用量,保險費的折扣與加價制度將繼續實施。在第4代實損保險中,根據非醫保利用量(100萬韓元、150萬韓元、300萬韓元以上),非醫保特約保險費會進行加價(100%、200%、300%)。當局預計,根據是否選擇非重症非醫保特約,第5代實損保險費預計比第4代下調30%至50%左右。政府還將明確禁止醫療機構釋出包含“可適用實損保險”等內容的廣告。

在此次釋出中,住院醫保專案的自付比例維持了現行保障水平(實損保險自付比例20%)。政府在最初的研討會上曾宣佈,不僅是門診,住院的實損保險自付比例也將與全民醫保自付比例掛鉤,但隨後改變了立場。政府在最近的報道資料中解釋稱:“住院病例多為重症,醫療費負擔重,濫用擔憂較小,因此維持現行自付比例。”對於這種保留高額報銷住院治療的做法,批評聲音不絕於耳。事實上,根據保險研究院的報告,2020年實損醫療保險的理賠現狀顯示,雖然門診次數佔總理賠數的92.9%,但在理賠金額上,住院佔比達57.0%,高於門診。

政府從最初表現出推進“回購”的意願到隨後轉向,也引發了負面評價。政府在今年初曾指出,針對沒有合同變更(重新加入)條件、舊版條款適用至100歲的早期實損保險(第1代654萬件及早期第2代928萬件,總計1582萬件,佔比44%)必須積極制定對策,並強調“如果不將其納入改革,實損保險的根本改善是不可能的”。政府曾表示,在驗證回購效果後,若有必要將透過修改法律,在最大限度減少侵犯投保人利益的前提下,探討對早期實損保險適用合同變更(重新加入)條款。然而,此次釋出中改為“僅在本人希望的情況下”,並基於金融當局提出適當金額、設立投保人權益保護程式等前提下引入合同回購。

針對此次實損保險改革案,醫療界表示強烈反對。大韓醫師協會在宣告中甚至提到了提起憲法訴願的可能性。醫師協會實損保險對策委員會在24日的立場文中批評道:“強烈反對醫療改革第二次執行方案中提到的引入管理費、將非醫保診療費用計入換算指數計算方式、非醫保管理法立法化以及實損保險改革。”並指出,“方案完全未考慮因錯誤的輕症與重症患者分類,導致真正需要診療的患者也無法獲得救治,以及患者的正當診療權可能受到嚴重損害的情況。”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실손보험 긴급진단
김초영 기자
choyoung@bizhank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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