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擴大護理人力,解決看護問題!”“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患者。雖然已經晚了,但國家現在必須採取行動!”
14日上午,在首爾鍾路區首爾大學醫院前,看護公民連帶等7個市民團體高聲疾呼。他們要求醫院立即停止指示並放任護工從事非法醫療行為。在當天舉行的記者會上,有人主張,由於護工在醫院的默許下實施無證醫療行為,導致患者深受其害。記者會結束後,看護公民連帶向惠化警察署提交了舉報書,指控“Big 5”醫院(首爾大學醫院、首爾峨山醫院、新村Severance醫院、首爾三星醫院、江南聖母醫院)的院長。

“因為服藥不當,護士責罵護工”
患者住院後會僱傭護工進行照護。作為缺乏法律資格的“幽靈人力”,護工通常需要家屬親自尋找。醫院有時也會介紹護工派遣公司。僱傭護工的費用並不低。每天至少10萬韓元,近期由於護工緊缺,價格甚至漲到了12萬至15萬韓元。由於大多數護工是朝鮮族,他們因新冠疫情(COVID-19)返回了中國。僅每個月的護理費就高達300萬至450萬韓元。這就是出現“護理破產”一詞的原因。
即便是“共同看護”也無法減輕負擔。根據病房規模(4人、6人、8人病房等)有所不同,但每人至少要支付60萬至180萬韓元的共同看護費。根據看護公民連帶於2月26日至4月6日針對113名曾在國內醫院住院治療的患者及家屬進行的問卷調查顯示,接受個人護理的人中,有63%的人每天在護理費上支出超過10萬韓元。在共同看護的情況下,55%的人每天支付5萬至10萬韓元,佔比最高。
“家庭護理”的比例也相當大。調查顯示,儘管透過護理公司尋找護工的佔比最高(34%),但由家屬親自護理的情況也佔到了29%。活動家金仁圭表示:“從2015年開始的5年間,我至少僱傭了25次護工,花費了約4000萬韓元。因為經濟壓力,我甚至辭職親自護理。”患者住院時支付的醫療費中已包含住院費。住院費包含了醫學管理費、護理管理費和醫院管理費。這意味著患者已經支付了從查房到疾病治療及診療輔助等護理費用。13日見到的活動家樸詩英指出:“現狀是,患者和家屬還要額外支付僱傭護工的費用。”

然而,高昂的費用並不能保證護理服務的質量。因為吸痰(清理呼吸道異物)、更換導尿管、各種服藥操作、傷口消毒等“無證醫療行為”,都是在醫院的默許下由護工進行的。據說,不僅護工介紹所或派遣公司會教授這些醫療行為,甚至現場的醫生和護士也會反過來問護工“為什麼沒有檢查”。舉報書中也完整記錄了家屬們對Big 5醫院護工進行醫療行為的證言。
“護工確實做了吸痰、導尿、胃造瘻管消毒等所有這些工作。”
“醫生們都知道嗎?”
“是的。因為在診療過程中,如果需要吸痰,我會親自操作。”
“是護士或醫生要求(護工)進行這些操作的嗎?”
“他們會把材料拿給護工。據說護工在接受護理培訓時就會學習吸痰。我父親因為不能進食,插了鼻飼管(從鼻子插入胃部的管子)。有一次護工因為沒有把藥磨得夠細,導致管子堵塞了,護士發現後嚴厲責罵了護工。服藥屬於醫療行為,我哥哥強烈要求護士自己做,護士才答應了。真是荒唐。”
這些全部違反了醫療法。醫療法第27條第1項明確規定,非醫療人員不得從事醫療行為。第5項規定,不得要求無資格人員進行醫療行為,也不得要求醫療人員進行其執照範圍以外的醫療行為。違者將被處以4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萬韓元以下罰款。相關醫療機構可能會被吊銷開業許可或處以停業整頓。林子云律師表示,雖然該處罰規定是根據去年3月修訂的醫療法施行的,但在此之前實施的醫療行為,可以根據醫療法第27條第1項(無證醫療行為)及刑法第31條和32條(教唆、從犯)進行處罰。

如果因護工的非法醫療行為發生醫療事故,醫院和護工都不承擔責任。13日見到的活動家柳熙京表示:“我曾為了照顧患有阿爾茨海默症的父親而僱傭過護工。護工在往氣管裡注入流食時曾導致氣管堵塞。但醫院卻說‘這是常有的事’,並沒有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她還說:“甚至有很多情況下,醫院會讓家屬簽署即使發生跌倒事故也不是醫院責任的保證書。”
“護理與看護綜合服務”淪為“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當天的記者會上,對護理現狀的聲討此起彼伏。特別是有人指出,護理與看護綜合服務已淪為“金玉其外,敗絮其中”。該制度於2013年引入,旨在無需家屬或護工常駐,由護理人員直接照護住院患者,從而減輕護理費負擔。國民健康保險公團提供部分費用支援。然而,據瞭解,截至去年,國內護理與看護綜合服務的普及率僅為20%左右。甚至有傳聞稱,重症患者因醫院拒絕而無法享受該制度。

活動家姜柱成強調:“護理問題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我們需要一套新制度,讓患者和家屬能夠無憂無慮地接受照護。”出席當天記者會的患者權益研究所所長李娜琴(已故權大熙的母親)表示:“醫院和醫務人員將醫療行為轉嫁給非醫療人員的護工和家屬,這嚴重威脅了患者的安全。我們希望以此敲響警鐘。”這也是他們舉報5家大型醫院違反醫療法的原因。
另一方面,看護公民連帶是去年11月為改善護理費負擔、解決護理問題而成立的市民團體。該團體由前健康世界網路代表姜柱成及4至5名活動家、約180名會員組成,並被規劃為一項為期3年的專案。此次舉報是該團體的第一步。他們的目標是全面擴大護理與看護綜合服務,並將護理費納入健康保險範疇。他們認為,還應探討制定護工的法律資格,明確區分護士和護工的角色。為此,看護公民連帶計劃在未來繼續進行第二次、第三次舉報及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