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1 首爾永登浦區的土木建築工程公司A,在全羅北道益山市的共同住宅新建工地中,將塗裝、溼式、防水及石材工程交由無牌照企業施工,於今年5月被首爾市處以7900萬韓元的罰款。
2 京畿道華城市的土木建築工程公司B,在承接的京畿道利川市物流中心新建工程現場,因涉嫌將臨時圍欄工程和排水板工程轉包給無牌照企業,於今年6月被京畿道分別處以5個月的停業整頓和680萬韓元的罰款。
3 慶尚南道密陽市的建築工程公司C,不僅將鋼結構材料的供應交由未註冊建築業的供應商,甚至連現場施工也一併委託,於今年3月被慶尚南道處以2300萬韓元的罰款。

以上均為建築公司將工程非法轉包給未進行建築業註冊的“無牌照企業”後被查處的案例。在原材料價格和人工費上漲導致建築行業成本率大幅惡化的背景下,今年上半年因向無牌照企業非法轉包而受到行政處罰的建築公司數量較去年大幅增加。有意見指出,為確保施工質量與安全,必須遏制建築工地過度的成本削減意願。
據BizHankook分析韓國國土交通部建設產業知識資訊系統的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因向無牌照企業進行工程轉包被查處並接受行政處罰(以首次公告為準,包含變更、更正、撤回)的建築公司共計95家,較去年增加了33家(53%)。在這些轉包給無牌照企業的建築公司中,綜合工程承包商為48家,專業工程承包商為47家。
建築工程僅限已進行建築業註冊的企業執行。根據《建設產業基本法》,旨在從事建築業務的人員,必須根據所屬行業要求具備一定的資本金、技術人員、設施及裝備,並向所屬地方政府註冊。計劃將已承接工程進行轉包的建築公司,僅能將工程轉包給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建築業者。
僅在輕微工程中允許由無牌照企業進行施工。《建設產業基本法》規定的輕微工程,是指預計工程造價在5000萬韓元以下的綜合工程,或1500萬韓元以下的專業工程。即便是此類工程,在燃氣設施工程、鋼結構工程、索道安裝工程、電梯安裝工程、鐵路軌道工程、供暖工程等專業領域,也全面禁止由無牌照企業施工。
某廣域自治團體相關人士表示:“當管轄建設工地的地方政府或國土管理廳發現違法行為時,將由建築公司總部所在地的自治團體進行處罰。將工程轉包給無牌照企業是《建設產業基本法》中導致工程質量缺陷隱患最高的違法行為,最近在附屬工程等領域,非法轉包給無牌照企業的查處案例正呈增長趨勢。”
針對非法轉包給無牌照企業的行政處罰力度很大。根據《建設產業基本法》,將工程轉包給無牌照企業的建築公司,將面臨1年以內的停業整頓或轉包工程額30%以內的罰款處罰。執行非輕微工程的無牌照業者,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以下罰款。今年上半年,因向無牌照企業轉包被查處的建築公司中,有44家受到停業整頓處罰,51家受到罰款處罰。
非法轉包給無牌照企業現象增加的背後,是建築成本上漲及相應的成本削減目的。今年5月,建築工程費指數為130.21點,較去年5月上升2%,較3年前的2021年5月上升18%。建築工程費指數是反映材料、人工、裝置等建築工程直接成本變動的指標,由韓國建設技術研究院每月調查並公佈。
韓國建設安全協會技術研究院院長崔容華指出:“在建築工地上使用無牌照企業的最大原因就是削減成本。近來隨著原材料價格和人工費上漲,加之施工工期壓力,很容易見到以低價承包工程的無牌照企業。如果將未被當局查處的工地也計算在內,非法轉包給無牌照企業的案例只會更多。由於無牌照企業無法保證技術實力,發生工業事故或施工質量低劣的風險極大。”
也有聲音指出,應加強對頻繁向無牌照企業轉包的建築公司的處罰。起初,政府曾在2021年6月提出《建設產業基本法》修正案,提議如果建築公司被查實5年內3次以上向無牌照企業轉包,將撤銷其建築業註冊資質,但該修正案隨著第21屆國會任期結束而自動作廢。
國土交通部建設政策科相關人士表示:“法案提出當時,業界對於施工質量缺陷或非法轉包問題的共識也相當高。計劃在本屆會期內重新提出包含加強針對向無牌照企業非法轉包處罰力度等內容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