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알쓸비법
“網路營銷”衰退的3大原因與創新的2種方法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비즈한국] 企業有時會做出難以單純用金錢來解釋的決策。瞭解隱藏在背後的法律或制度,就能更深入地理解內幕。“有用處的商業法律(알쓸비법)”旨在介紹有助於理解商業脈絡的線索。

網路營銷在創業時雖需在電腦系統構建、初期產品訂貨、聘請管理團隊等方面投入大量資金,但運營成本並不高。
網路營銷在創業時雖需在電腦系統構建、初期產品訂貨、聘請管理團隊等方面投入大量資金,但運營成本並不高。

筆者自開始從事獨立承接案件的律師業務以來,一直受網路營銷企業及從業者的委託開展法律工作。因此,對網路營銷的現狀和現場遇到的困難非常瞭解。在本文中,我想談談網路營銷行業需要克服或補充的問題。

讀者中或許有人曾因網路營銷而直接或間接地遭受過經濟損失或精神傷害。因此,討論網路營銷本身需要謹慎,但我在此宣告,本文絕無助長非法、違法行為或逃避監管的意圖。

從合規角度來看,網路營銷可分為:①以非法集資為目的、沒有實際業務的類似受信行為;②雖實際進行多層次傳銷,但未進行相關登記的無證傳銷行為;③雖註冊為監管相對寬鬆的後援訪問銷售,但實際進行多層次傳銷的行為;④遵守法令要求的所有法規進行多層次傳銷的行為。

其中,第1種和第2種屬於違法行為,是刑事處罰的物件。第3種情況則會根據具體事實判斷是否違法,而第4種情況除個別行為外,業務本身被認定為違法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如果受邀投資或參與業務,務必確認屬於上述哪種情況。本文所指的網路營銷特指第4種。

筆者認為,網路營銷本身具有許多優點,行業可能會萎縮,但不會消失。理由如下:目前韓國處於製造過剩、供應過剩的狀態。產品和服務琳琅滿目,水平也大同小異。為了在競爭中生存,必須投入鉅額費用進行廣告或營銷,這對於非大型企業的中小企業來說難以負擔。

例如,若要邀請在普通消費者中有知名度的藝人作為廣告代言人,即便是一次性廣告也需要支付數億韓元的代言費。無論線上還是線下,廣告成本日益增加,但效果卻不確定。對於中小企業來說,採用大企業的營銷方式是非常吃力的環境。

隨著網路營銷行業也陷入不景氣,出現了一些在電視、地鐵、電子顯示屏等處投放產品廣告的企業。
隨著網路營銷行業也陷入不景氣,出現了一些在電視、地鐵、電子顯示屏等處投放產品廣告的企業。

然而,透過網路營銷進行銷售所需的成本並不高。雖說是理想化的說法,但由於消費者即銷售員,成本幾乎為零。此外,若能確保有能力的銷售組織,營銷效果非常顯著。銷售組織依靠後援補貼維持,而後援補貼根據業績計算,因此只要制定合理的補貼計算標準,就能有效獎勵有能力、有熱情的銷售員,並激勵他們竭盡全力。

從側面觀察小型網路營銷企業可知,創業初期雖需在系統構建、產品訂貨、聘請管理團隊等方面投入大量資金,但一旦建立,運營成本並不高。營運資金數額也是可預測的,作為律師的筆者,在保證產品供應的前提下,也能大致推算出維持業務所需的每月銷售額。經營過業務的人應該知道,這具有巨大的優勢。

據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近期釋出的資料顯示,網路營銷行業的銷售員人數和企業銷售額都在持續下降。考慮到物價持續上漲,現狀維持即意味著“退步”,這表明行業正處於巨大的蕭條之中。

因此,不難發現一些網路營銷龍頭企業對外標榜為消費品企業,向線上線下流通渠道供貨,並在電視、地鐵、電子顯示屏等處投放廣告。理論上,網路營銷是節省流通成本並將其作為後援補貼發放給銷售員。龍頭企業向一般流通渠道供貨或在其他媒體投放廣告,與網路營銷的本質不符,是一種自我矛盾,但由於行業不景氣,此類案例也隨之出現。

網路營銷行業若要復甦,需要線上銷售活動、年輕一代的湧入等。
網路營銷行業若要復甦,需要線上銷售活動、年輕一代的湧入等。

既然網路營銷有諸多優點,為何企業仍陷入苦戰?首先,流通的大勢已從線下轉向線上,而始於化妝品訪問銷售的韓國網路營銷仍依賴面對面銷售,市場註定會萎縮。

其次,由於缺乏新血液湧入,經營品種侷限於化妝品、健康輔助食品等,缺乏多樣性,從業人員日益老齡化,在產品供應或營銷方式上看不出新的嘗試。特別是MZ世代討厭情感勞動,而網路營銷恰恰是情感勞動的“巔峰”。因此,補充新人員非常困難。

第三,從業者認為監管過於嚴格。因此,繞過發放後援補貼、粉飾財務報表、運營雙重系統等違法和投機取巧的行為盛行。

那麼,若想在網路營銷中獲得成功,即成為“獨角獸”,需要補充哪些方面呢?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

第一,必須利用並適應線上媒體及環境。像現在這樣依賴面對面銷售,維持業務是有侷限的。雖然很難在文中具體闡明方法,但探索透過社交媒體銷售並基於此業績計算後援補貼的方案,以及構建相關係統是值得考量的。例如,金融App在註冊產品時有輸入推薦程式碼的欄目,這就是在線上銷售過程中日常進行推薦、勸誘活動的典型案例。

第二,不能僅依賴銷售組織,而應開發和研究新產品及服務。餐飲業會推出蜂巢冰淇淋、大王長崎蛋糕、麻辣燙、糖葫蘆、酸奶冰淇淋等多種熱門專案,但在網路營銷領域很難看到此類嘗試。

縱觀目前的化妝品行業,前兩大企業的比重和佔有率有所下降,且OEM/ODM製造已普及,品牌間產品差異不大,甚至出現了“企劃能力決定化妝品銷量”的說法。儘管如此,網路營銷行業的化妝品市場在推出新品牌或新品類方面依然遲緩,這令人費解。

這並非筆者的個人看法。以前並非沒有嘗試過,但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現有銷售組織的牴觸、不當廣告監管等現實問題,大部分中途放棄了。不過,正如前文所述,網路營銷本身不會消失,因此我認為總有一天會有進取且富有創意的企業家透過新的嘗試為行業帶來活力。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정양훈 법무법인 바른 파트너 변호사
writer@bizhank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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