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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證明
“終究是時機問題”——Griptok商標無效判決的意義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비즈한국] 一年前啟動的Griptok商標無效審判不久前以商標權人敗訴落下帷幕。韓國特許廳的專利審判官們判定,Griptok商標屬於智慧手機支架、手機握把等產品上通用的名稱。此後,商標權人仍可向專利法院提起審決取消訴訟,並繼續向大法院上訴,因此該案件尚未完全畫上句號。商標權人可以不接受專利審判院關於Griptok無效的審決,繼續向專利法院和大法院抗爭。

專利審判院關於Griptok無效的審決被駁回,商標權人仍可選擇向專利法院和大法院提起上訴。

一年前啟動的Griptok商標無效審判不久前以商標權人敗訴落下帷幕。圖片=生成式AI
一年前啟動的Griptok商標無效審判不久前以商標權人敗訴落下帷幕。圖片=生成式AI

此次審判案件屬於快速審判請求案件,原則上一般應在6個月內處理。在有警告函等內容證明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快速審判。儘管如此,在當事人之間激烈的攻防之下,從提起審判請求到做出審決仍耗時約一年之久。由此可見,當事人提交了詳盡的論點和證據,而做出判決的審判官們在商標權人的正當權利行使與1000多名小商戶的利益之間,顯然也經歷了深刻的考量。

此次Griptok案件的時間點可追溯至去年10月前後。筆者當時也接到了許多小商戶的諮詢電話。他們表示收到了來自Griptok商標權人的商標侵權警告函,並被要求支付數百萬至數千萬韓元不等的和解金。諮詢者大多數是銷售額和銷售量並不高的小商戶。我查詢了註冊商標,並實際檢視了Naver等線上平臺中Griptok商標的使用狀況。雖然該商標在2019年確實完成了正當註冊,但看起來極有可能被判定無效。筆者在申請商標時,也曾將“Griptok”一詞作為指定商品使用過,且特許廳在商標或設計等方面也一直認可將“Griptok”一詞用於智慧手機支架等產品。此外,我曾有過將“鹹蝦醬侍酒師(Jeotgal Sommelier)”商標判定為無效並登出的經驗。當時,我透過多家媒體和專欄發表意見稱,Griptok商標權人處境不利。我當時判斷,其行使商標權的時機已經太晚了。

對於那些收到Griptok商標權人警告函並諮詢我的小商戶,我建議他們鑑於商標權人已行使了商標權,應停止銷售,但不必支付和解金。因為Griptok商標被認定無效的可能性很高,且銷售額並不高,沒有支付和解金的必要。不過,之所以建議停止銷售,是因為如果Griptok商標最終未被判無效,且被認定為合法的註冊商標,那麼在明知侵權的情況下繼續銷售可能會構成刑事上的故意侵權罪。銷售可以在檢視Griptok商標無效審判結果後再行重啟。

據媒體報道,當時收到侵權警告函的小商戶超過了1000人。對此我有兩個主要想法。首先,如果超過1000名小商戶都在將“Griptok”作為智慧手機支架的名稱使用,這足以成為該詞已成為智慧手機支架通用名稱的證據,從而對商標權人不利。其次,Griptok商標雖於2019年註冊,但直到有超過1000名小商戶使用時才開始行使權利,我不禁懷疑商標權人是否為了索取損害賠償金或和解金而佈局了“大棋”。這就像當應用特定專利技術的產品在市場上熱銷時,專利流氓或專利管理公司(NPE, Non Practicing Entity)便現身索要高額賠償金並行使專利權的情況如出一轍。

然而,專利和商標有所不同。在專利權的情況下,即便專利技術被多人使用,專利權也不會消滅。因此,在專利領域,當許多人在市場上積極模仿專利技術時,專利流氓或NPE等便能從中牟取暴利。與此不同的是,商標即便完成了合法註冊,若後續被許多人當作該類產品的通用稱呼來使用或認知,該商標可能會因失去識別力而被判定無效並消滅。

以Choco Pie為例,自1976年好麗友271560推出Choco Pie並獲得巨大銷售成功後,這款產品在市場上極受歡迎。隨後,海太於1980年推出了Choco Pie產品,皇冠也於1986年開始使用Choco Pie商標。1997年,好麗友向專利審判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樂天的Choco Pie商標註冊,但專利審判院和專利法院均未採納好麗友的主張。法院判定,Choco Pie已成為Choco Pie產品的普通名稱或慣用商標,失去了區分自他商品的識別力。

終究是時機問題。我認為,如果Griptok的商標權人在1000多名小商戶開始使用之前,能夠持續、正當地行使商標權,或許就不會出現此次的無效審決。判斷商標是否已成為普通名稱或慣用標誌的主要標準,在於需求者或同行是否將其作為該產品的通用名稱使用,以及商標權人是否為了保護該商標而持續行使了權利。因此,若行使商標權的時機過於遲緩,即使是合法註冊的商標,也有可能因淪為普通名稱或慣用標誌而消滅,這一點必須引起警惕。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공우상 특허사무소 공앤유 변리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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