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針對東和藥品000020在首爾中區順和洞興建新總部而引發的禁止施工訴訟,已持續了3年。近期二審法院作出的部分勝訴判決引發了廣泛關注。東和藥品新總部距離完工僅剩約3個月時間。

本月12日,首爾高等法院受理了向東和藥品提起禁止施工訴訟的附近德壽宮樂天城堡(Deoksugung Lotte Castle)住戶的上訴,裁定東和藥品需向原告支付總計3881萬韓元的賠償金。原告共有21人,每人獲賠金額在100萬至200萬韓元左右。這一金額較一審有所增加。法院同時裁定,一審判決中針對5名選定當事人的部分內容不當,予以撤銷,並駁回了其餘上訴請求。其餘選定當事人的上訴也被全部駁回。此前在一審中,這5名選定當事人在涉及採光權受損的財產及精神損失賠償金方面,獲賠額低於其他原告。
法院推翻了一審判決中將選定當事人A、B、C、D、E這5人的“財產損失”責任限制在市價下跌額20%的裁定,改為與其他原告一致的40%。一審判決曾以東和藥品新總部為儘量減少對德壽宮樂天城堡的日照影響,未採用常規方形建築,而是採用南北較窄、東西較寬的設計等為由,將責任設定為40%;但針對上述5名選定當事人,因其是在新總部建築規模確定後購入住房,理應預見到違法行為發生的可能性,故將其責任比例設為20%。
然而二審法院判定,考慮到以下因素,對這5名當事人進一步限制責任是不合理的:△除非實際進行框架施工,否則難以明確獲知實際建築規模或是否會超過容忍限度地侵害採光權;△在建築規劃變更公告發布前,該建築已預定建設為最高50米、層數約10層的相當規模;△該加害建築似乎是在上述業主購房後的2022年左右才動工的。
不過,法院同時也認定:“確實存在在加害建築建築規劃變更(從‘最高50米以下,層數10層以下’變更為‘最高70米以下,層數15層以下’)公告發布之後,才取得該戶住房所有權的事實。”
針對選定當事人C的“精神損失”慰問金金額,也調升至與其他原告相同的80萬韓元。一審法院綜合考慮了原告實際居家時間、加害建築施工前的採光受損程度等,將慰問金定為每人80萬韓元,但因選定當事人C是在建築規模確定後入住,故將其金額定為40萬韓元。
根據最高法院的“我的案件查詢”系統顯示,判決書已於13日送達選定當事人及被告方。上訴需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2周內提出。東和藥品方面就上訴意向表示:“為了圓滿解決問題,目前仍在持續協商中。”
東和藥品自1966年起作為總部使用的順和洞辦公樓,因執行“中區順和區域第1-2地區城市整備型再開發區域及整備計劃”而被拆除。新總部於2022年9月動工,計劃於明年3月竣工,規模為地下5層至地上16層(總建築面積15818平方米,約4785坪)。在開工後的2022年10月,部分德壽宮樂天城堡住戶提起禁止施工訴訟,今年7月作出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