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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人到訪的慶州“黃金嘉年華”,陷入概念被無端使用爭議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비즈한국] 去年吸引15萬人到訪的慶州“黃金嘉年華(Golden Carnival)”慶典陷入盜用爭議。慶州中心商圈復興事業推進團(簡稱事業團)公佈今年黃金嘉年華的活動招標公告後,去年策劃該慶典的承包商表示抗議,稱慶州市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使用了他們的創意成果。慶州市則反駁稱,根據合同,所有著作權均歸發包方所有,因此不存在問題。專家指出,應改變發包方獨佔著作權的慣例,轉而遵守政府服務合同中著作權共同所有的原則。

文化策劃公司Common於2022年和2023年自主舉辦了名為“皇南洞嘉年華”的城鎮型音樂節。城鎮型音樂節的特點是利用地區內的商鋪、咖啡館、俱樂部等小型空間開展演出和活動。去年,Common投標了由事業團發包的“第三屆金理團藝術慶典活動代理服務”,將活動範圍擴大至鳳凰臺和金理團路,並以“黃金嘉年華&黃金啤酒節”的名稱舉辦了活動。即,他們自主舉辦的地區慶典獲得了地方政府的業務經費支援。

當時,Common雖然獲得了1.8億韓元的業務經費,但他們表示,為了確保活動順利進行,公司額外投入了2.8億韓元的自有預算。特別是黃金啤酒節,他們強調這是完全沒有使用地方政府服務預算的純自主活動。

矛盾始於今年事業團公佈“第四屆金理團慶典活動代理服務”公告之時。任務書中包含了“利用商圈活力區內的閒置空間及營業店鋪進行空間佈置與運營”等內容,與去年的黃金嘉年華內容高度相似。Common因去年活動留下的負債和困難,今年並未參與投標。

此後,Common方面在看到新承包商製作的今年活動網站時大吃一驚。因為網站中直接使用了過去“皇南洞嘉年華”時期的演出照片和文案。Common抗議稱這是明顯的侵犯著作權行為。Common代表Hwang Gyu-seok表示:“黃金嘉年華是我們多年積累的經驗和創意的結晶,未經同意擅自挪用是嚴重的著作權侵權行為。”對此,新承包商代表解釋稱:“在網站測試過程中引用了之前黃金嘉年華網站的圖片,但在收到事業團的指出後已經關閉了網站。”

認為著作權遭到盜用的Common向慶州市和事業團提出要求:停止使用“黃金嘉年華&黃金啤酒節”名稱、道歉並問責相關負責人、取消侵犯著作權企業的投標資格。Hwang代表強調:“今年的活動恰逢APEC舉辦周,我認為其意圖是想將黃金嘉年華的成果據為慶州市的政績,至少為了不讓粉絲產生混淆,應該更改名稱。”

然而,慶州市持“不存在問題”的立場。慶州市相關人士表示:“合同條款中明確規定‘所製作成果的全部著作權歸發包方所有’,活動名稱、策劃案、附屬活動均在合同範圍內。”並補充道:“我們支付了1200萬韓元的活動Logo設計費,因此正當地取得了著作權。”對於黃金啤酒節,他們也表示這是當時策劃案中包含的活動,不接受Common關於“自主活動”的主張。

對於取消新承包商資格的要求,他們也維持了“根據地方合同法,不屬於取消合同的理由”這一觀點,認為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Common主張地方政府搶佔了其投入2.8億韓元自有資金打造的慶典成果,要求停止使用名稱並道歉;慶州市則反駁稱,根據合同著作權歸慶州市所有,不存在問題。圖片=慶州市提供
Common主張地方政府搶佔了其投入2.8億韓元自有資金打造的慶典成果,要求停止使用名稱並道歉;慶州市則反駁稱,根據合同著作權歸慶州市所有,不存在問題。圖片=慶州市提供

專家們指出,此次事件與政府服務合同中的著作權規定存在衝突。根據企劃財政部合同例規《服務合同一般條件》第56條,服務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原則上由發包機構和承包商共同擁有。2020年,隸屬於總統的國家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也重申了這一原則,併發布了《政府服務合同指南》,指出應改善發包機構獨佔的慣例。

分析認為,Common與事業團簽署的合同中包含了載明共同所有原則的服務合同一般條件,這與任務書中“發包方獨佔”的條款產生了衝突。法務法人大勢律師Im Ae-ri表示:“雖然慶典的概念和創意很難被納入著作權保護範圍,但有必要審視是否存在不公平合同或違反《防止不正當競爭法》的可能性。”

一些長期喜愛黃金嘉年華的遊客也表達了遺憾。去年到訪過黃金嘉年華的權某表示:“地方文化再次被地方政府這道牆阻擋而失去活力,感到很可惜。即使著作權歸發包方所有,如果採取與策劃者共贏的方式,就能守護住當地年輕人的信任。”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김민호 기자

중화학공업·에너지 분야를 담당하고 있습니다. 지속가능한 사회와 삶에 관심이 많습니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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