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空缺了兩個多月的金融監督院院長一職,由李燦鎮律師接任。13日,金融委員會透過臨時會議提請任命李律師,並於14日獲總統批准。距離6月5日李卜鉉院長卸任已過去約兩個月。李燦鎮律師不僅是李在明總統司法研修院的同期同學,也是首位出身於“民主社會律師聯盟(民律)”的金融監督院院長,其人事背景引發了各界關注。

人物
金融監督院院長李燦鎮出生於1964年,畢業於弘益大學師範大學附屬高中及首爾大學法學院。1986年透過第28屆司法考試,並完成了司法研修院第18期的培訓。據瞭解,他是李在明總統在司法研修院的同期,兩人曾共同在勞動法學會開展活動。李院長長期活躍於市民團體,曾任民律副會長及參與連帶執行委員長等職。
經歷
金融監督院院長李燦鎮在擔任軍事法務官後,於1992年開始執業律師,至今一直在第一聯合律師事務所任職。此後,他歷任民律副會長、參與連帶執行委員長等職務。
他同時也擁有豐富的公共機構諮詢經驗。曾擔任國民年金基金運作委員會(及實務評估委員會)委員,並擔任過首爾市女性家庭財團、韓國女性人權振興院、學校法人祥明學院理事,以及國防部過去史真相查明委員會民間委員等職務。此外,他還有處理資本市場及會計相關企業諮詢與訴訟的經歷。
他與總統淵源頗深。作為李在明總統司法研修院的同學,兩人曾共同在勞動法學會活動。當李總統擔任城南市長時,李燦鎮曾參與“三大免費福利事業”相關對京畿道的訴訟辯護團,並進入了“雙鈴對北匯款”事件的總統辯護團隊。今年1月,李總統任命李燦鎮為“公職選舉法違反事件”二審律師。今年6月,他被任命為總統直屬國政企劃委員會社會第一分科委員長並開展工作。
能力
金融委員會在提請任命李燦鎮時表示:“他曾為多家風險創業上市公司等提供資本市場會計相關的法律諮詢與訴訟,其職務執行能力備受認可。基於其豐富的經驗與專業性,被評為恢復金融公司信任、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等金融監督院當前任務的合適人選。”
金融委員會對其曾在民律、參與連帶及國民年金基金運作委員會任職的經歷給予了高度評價。因此,外界對他基於民律背景及市民團體活動開展改革性政策充滿期待。
事實上,在李燦鎮擔任參與連帶委員長的2020年5月,參與連帶曾向國會提議了70項改革課題。其中包括:△為加強金融及租賃所得等資產徵稅,修訂《租稅特例限制法》與《所得稅法》;△為解決家庭債務問題、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修訂《利息限制法》與《債券催收法》等;△為解決資產不平等,將房地產保有稅率提高至1%;△制定規範線上平臺壟斷與不公平行為的《線上交易公平化相關法》;△修訂將房地產公示價格現實化的《綜合房地產稅法》與《地方稅法》等。
尤其是他被評價為能夠深刻理解李在明總統國政方向的人物,外界猜測他將與被內定為金融委員長的原企劃財政部第一副部長李億遠(音)一道,主導金融監督體系的改革。
據悉,他一直關注金融當局當前面臨的《商法》修改及小額股東權益等議題。考慮到他的履歷,預計他將提升對消費者保護的敏感度。

批評
民律與參與連帶的履歷既是李燦鎮院長的優勢,也是弱點。因其非金融圈出身,外界對其金融經驗與專業性不足提出了批評。據悉,李院長此前並未在金融監督相關領域工作過。此外,由於他與李在明總統關係密切,外界對其作為金融監督機構負責人的獨立性與政治中立性也表示擔憂。
國民力量黨首席發言人樸成勳(音)在14日的評論中批判道:“被內定為金融監督院院長的李燦鎮律師是李在明總統司法研修院的同學,也是曾為總統的‘雙鈴對北匯款’疑雲及‘公職選舉法違反事件’辯護的人物,這是一項優先考慮忠誠於總統而非金融市場穩定與危機應對的人事安排。”
挑戰
上任後,李燦鎮院長面臨的首要任務是金融監督院與金融委員會的改革。鑑於政府表現出解散金融委員會、將監督職能併入金融監督院的意願,李燦鎮院長將承擔起大規模組織改革的重任。此外,他還需處理家庭債務管理與《商法》修訂等重大課題。
由於李在明總統6月11日訪問韓國交易所時曾宣佈:“只要參與過一次股價操縱,就絕不允許其再在股市立足”,並明確要引入“一次出局制”,因此他必須制定具體的執行方案。
李燦鎮院長在14日的就職演說中提出了金融監督的五個方向:△擴大金融圈對中小及風險企業的風險資本供給;△確立公正的市場秩序;△處理房地產專案融資(PF)問題;△穩定家庭貸款;△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功能。
具體而言,他表示將致力於為中小企業順利供資,並在利用AI方面提供法律與制度上的支援。此外,他表示將維持“穩定管理家庭債務總量”的基調,以正常化住宅與建設金融,並抑制房價上漲。
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方面,他表示將擴大金融圈的監控職能,積極運用監督與檢查職能。針對股價操縱或濫用壟斷地位的行為,他預告將堅持“零容忍原則”,嚴厲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