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據悉,負責管理國有資產的韓國資產管理公社(KAMCO)近期針對仁川延壽區提起的取消土地精密調查命令訴訟獲得了勝訴。此前,仁川延壽區在舊松島遊樂園附近地塊發現汙染物後,向負責該土地管理的KAMCO下達了土壤精密調查命令。對此,KAMCO反駁稱,其作為土地佔有輔助人僅負責租賃事宜,對土壤汙染及後續淨化不承擔法律責任。

仁川地方法院第二行政部(審判長宋鍾善)於本月5日針對KAMCO訴仁川延壽區取消土地精密調查命令案,判決原告勝訴。法院認為:“無論從何種角度看,原告均無義務根據《土壤環境保全法》對該土地實施土壤精密調查,因此基於相反前提下作出的行政處分屬於違法。”
涉案土地為仁川延壽區舊松島遊樂園鄰近地塊。該地塊總面積為1957平方米,政府於1983年12月取得。KAMCO自2005年12月起受企劃財政部委託,負責該地塊的管理與處置事務。其中部分土地(350平方米)在2018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間出租給了民間主體,承租方在此經營廢品收購站並堆放了廢棄物。
然而,租賃合同到期後,該土地被發現存在超過標準的汙染物。仁川延壽區於2023年10月以車輛拆解作業及長期堆放廢棄物可能導致汙染為由,進行了土壤汙染度調查。同年11月,仁川廣域市保健環境研究院的調查結果顯示,該土地汙染物濃度最高超標28倍(石油烴類,TPH)。
仁川延壽區於去年8月命令KAMCO進行土壤精密調查,理由是先前的調查結果超過了土壤汙染擔憂基準。延壽區判定土地汙染是由承租方堆放的廢棄物引起,但由於首要淨化責任人(承租方)地址不明,遂主張由負責土地管理的KAMCO承擔淨化責任。
KAMCO因認為自身無義務實施精密調查,於去年11月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取消該命令。其核心理由是KAMCO對土壤汙染及淨化不負有責任。根據《土壤環境保全法》,土壤汙染淨化責任原則上由汙染製造者承擔。KAMCO強調,作為土地佔有輔助人,其不屬於淨化責任人;即便汙染髮生在KAMCO管理期間,其也僅屬於次要責任人。
法院支援了KAMCO的訴求,認為延壽區的精密調查命令違法。判決指出,即便假設舊松島遊樂園鄰近地塊被承租方的廢棄物汙染,首要淨化責任人仍是承租方,且沒有法律依據將淨化責任推卸給次要責任人KAMCO。法院認為,鑑於其他訴訟檔案能夠正常送達至承租方,因此難以認定首要責任人處於“地址不明”或“無法確認”的狀態。
此外,土壤汙染的具體原因也不明確。問題地塊周邊地區系填海造地,調查中發現存在填海過程中可能使用了廢棄物的跡象。更為關鍵的是,在承租方未使用的鄰近地塊也檢測出了相同的汙染物;且此次超標最嚴重的TPH,被分析認為與承租方廢棄物的主要成分——廢合成樹脂類無關。種種跡象表明,難以直接認定舊松島遊樂園地塊的汙染系承租方廢棄物所致。
法院判決稱:“僅憑延壽區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認定該土地系因承租方堆放的廢棄物而汙染。相反,無法排除在韓國政府受讓該土地之前或KAMCO受託管理之前汙染就已經發生,且沒有證據表明KAMCO知曉或應當知曉土地存在汙染事實,因此KAMCO很有可能不屬於《土壤環境保全法》所規定的淨化責任人。”
該判決在仁川延壽區放棄上訴後,已於本月23日正式生效。KAMCO相關人士表示:“由於對土地汙染不負首要責任,本公社才提起了取消行政命令的訴訟。據瞭解,在近期一審勝訴後,延壽區未提出上訴。目前正在探討該地塊的出售事宜,首選考慮將其轉讓給有購買意向的延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