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企業有時會做出僅靠金錢難以解釋的決策。如果瞭解其中潛藏的法律或制度,就能理解更詳細的內幕。“博學商業法(Biz Law Tips)”旨在介紹有助於理解商業流向的線索。

在新政府中,公平交易執行的關鍵詞是“支援民生經濟恢復”和“構建公平的平臺生態系統”。支援民生經濟恢復是指旨在保護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濟自由的政策。也可以將其視為強化經濟弱勢群體地位的政策。與其他國家相比,韓國在該領域的討論非常活躍,執行業績也較多。
對此持肯定評價的一方表示:為糾正甲乙關係而進行的積極討論,是展示韓國社會民主化能力和制度發展的指標。執政勢力主張,他們對競選承諾懷有使命感並將其制度化,在這個過程中,將社會討論以成熟的形式立法化。
當然,也有反對意見。他們認為,國家對私人交易的干預,無論名義如何,都侵犯了自主和創意的私人自治根本,因此應當剋制;公平交易法的使命是保護自由公平的競爭秩序,而不是保護特定的競爭者(即使對方是“乙”)。
雖然政治和學術上存在各種討論,但作為公平交易法執行的基本方向,支援民生經濟恢復是所有人都能直觀理解的。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也立即出臺了具體政策。這主要與為迅速解決案件而增加人力、擴充物質裝置有關。內容包括:△強化分包、加盟及流通領域的案件處理人力;△考慮到首爾事務所案件過於集中,將京畿、仁川地區的業務從首爾事務所中剝離,新設京仁事務所;△為解決審議瓶頸導致的案件處理延遲,增加審議人力。
相反,“構建公平的平臺生態系統”這一概念本身非常抽象,因此未來將以何種方式執行監管尚不明確。目前,在個體工商戶及個體經營者佣金負擔問題突出的配送App領域,正針對“要求最惠待遇”、“搭售”、“欺騙性配送預估時間廣告”等行為進行審議;對於“Tiamf(TMON·WeMakePrice)事件”中暴露的平臺未結算問題,目前也僅停留在提及制度改進的層面。
雖然社會對平臺監管的必要性有共識,但問題在於確立標準並不容易。更何況,最近法院在多起案件中判決撤銷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平臺制裁處罰,這使得執法當局的負擔進一步加重。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2025年10月16日大法院做出撤銷公平交易委員會制裁處罰的“N購物搜尋演算法案”發回重審判決。該案概述如下: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為,N公司透過調整商品搜尋演算法,更多地曝光自家的智慧商店商品,從而優待自家平臺,並不正當地歧視他人的開放市場(Open Market)商品。據此認為,這導致開放市場運營商在Naver035420購物中的曝光減少,限制了開放市場領域的競爭,併產生了讓消費者難以選擇商品的不正當誘導客戶行為。
然而,大法院判斷:沒有法律依據要求N公司僅僅因為是市場支配性運營商,在設定與他人的交易條件時就必須給予與自家服務同等的待遇;也沒有依據表明N公司的行為導致了競爭性開放市場的交易額或入駐商家數量減少;且由於與搜尋演算法調整無關,新運營商依然在進入開放市場並進行有效競爭,因此不能認定其造成了競爭限制性。
此外,大法院認為運營商沒有義務向消費者或外部公佈搜尋演算法,且具備普通交易經驗和注意力的普通消費者能夠意識到搜尋結果並非基於對商品質量差異的比較,因此不正當誘導客戶的行為也不成立。
首爾高等法院於2025年5月22日也就K Mobility的“配車演算法案”做出了撤銷公平交易委員會制裁處罰的判決。公平交易委員會曾以K Mobility操縱演算法使配車向自家加盟計程車傾斜為由,對其下達了糾正命令並處以罰款等。
然而,首爾高等法院判斷:雖然K Mobility的配車演算法確實存在偏向加盟計程車的餘地,但這存在緩解乘車難這一與效率相關的合理理由;考慮到加盟計程車運營商是新進入市場的,不能認為其實質性限制了加盟計程車服務市場的競爭。
上述兩起判決共同揭示的原則如下:①平臺不公開演算法並不違法。②必須透過商家數量減少、銷售額減少等證據,具體證明競爭限制現象。③競爭限制的意圖也必須獨立證明。綜上所述,這大幅強化了執法當局的舉證責任。
由此可見,法院在平臺市場監管方面,對法律依據和競爭限制效果的證明要求非常嚴格。這意味著未來公平交易委員會在執行平臺生態系統政策時,建立更精確的標準和升級舉證策略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