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根據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FTC)28日釋出的“2025年公示物件企業集團披露義務履行檢查結果”,今年資產總額在5萬億韓元以上的公示物件企業集團,披露違規案件共計146起。這是自2020年以來的5年內最高水平。公平交易委員會在50個企業集團、130家子公司中發現了違規事實,並處以總計6.5825億韓元的罰款。
今年公示物件企業集團共有92個,旗下子公司3301家。近年來企業集團數量持續增長,子公司數量也維持在3300家左右,輿論認為這導致披露管理的複雜性日益增加。

長錦商船以13起違規位居首位……常態化違規企業集團頻頻出現
去年,公平交易委員會在49個集團、118家子公司中查處了135起違規行為,並處以總計8.8507億韓元的罰款。雖然今年違規案件數量有所增加,但罰款總額反而有所下降。公平交易委員會解釋稱,在企業集團現狀公示等專案中,發現大量逾期提交的“延遲披露”案例。
考慮到與大規模內部交易未披露等涉及金額巨大的違規相比,錯過提交時間的程式性違規較多,罰款總額的下降被解讀為受此結構性因素影響。不過,公平交易委員會並未正式說明罰款額減少的具體原因,留下了一定的解釋空間。
按企業集團統計,長錦商船以13起違規案件位居首位。韓國製動技術集團(Hankook & Company)000240和大光各8起,友珍(Eugene)和全球世亞(Global Sae-A)各7起。在罰款金額方面,長錦商船以2.69億韓元高居榜首。
觀察近三年的累計違規情況,特定集團的重複違規現象尤為突出。韓國製動技術集團有28起、泰榮(Taeyoung)24起、長錦商船21起、韓華(Hanwha)000880有13起,每次檢查都名列前茅。這很難不讓人指出,披露義務在一些大型企業集團中,與制度引入的初衷背道而馳,仍然停留在“宣示性”層面。
今年的檢查物件包括:△大規模內部交易披露 △非上市企業重要事項披露 △報告同一人相關人員及子公司現狀的企業集團現狀公示,共三大類。
其中,在企業集團現狀公示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最多。即便是在董事會及高管現狀、股東構成等看似較為簡單的專案中,也頻繁出現未遵守期限或漏報的情況。業內指出,主要原因是新負責人業務不熟練以及內部審批流程與披露期限之間的衝突。
披露治理依然薄弱……公平交易委員會稱“將對常態化違規者進行直接管理”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將把重複違規的企業集團歸類為單獨管理物件,加強說明會與諮詢,並考慮改善現場檢查和罰款加重處罰的標準。特別是對於未披露、未經董事會決議等重大違規行為,今後將進一步加強制裁力度。
此次檢查再次證實,韓國大企業集團的披露體系仍然脆弱。內部交易和治理結構資訊是支撐企業集團透明度及市場監督功能的核心資料。在違規案件增加的情況下,罰款總額卻有所下降,這也引發了人們對部分企業在遵守披露規則方面是否依然掉以輕心的質疑。
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管理的方針能否真正改變重複違規集團的行為,以及金融市場和評估機構未來將如何反映這些披露違規記錄,將成為主要關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