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韓亞金融集團會長鹹泳周擺脫了可能失去會長職務的危機。1月29日,韓國大法院對鹹會長的招聘舞弊案做出判決,針對妨礙業務嫌疑,以“缺乏直接證據”為由,作出了撤銷原判並指令發回重審的判決。鹹會長在二審中被判處緩刑,其會長職務是否保住取決於三審判決,隨著發回重審,他再次獲得了在法庭上辯護的機會,得以繼續履行任期。與鹹會長一同被起訴的韓亞銀行法人及前韓亞銀行副行長張基勇的案件則維持了原判。

1月29日,大法院第一庭對鹹泳週會長涉嫌妨礙業務及違反《男女僱傭平等法》一案,撤銷了原判部分內容,並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大法院對鹹會長妨礙業務的嫌疑持無罪傾向,但維持了違反《男女僱傭平等法》的有罪判決。鹹會長此前在二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及罰款300萬韓元。大法院駁回了與鹹會長一同被起訴的前副行長張基勇及因單位處罰規定被起訴的韓亞銀行法人的上訴,維持了原判。
透過此次判決,鹹會長減除了持續近8年的司法風險。根據《金融公司支配結構法》,被判處監禁以上刑罰且處於緩刑期間的人員不得擔任金融公司高管。若大法院維持原判,鹹會長將不得不下臺。但由於部分案件撤銷併發回重審,他實際上能夠繼續留任。鹹會長已於2025年3月成功連任,任期延長至2028年3月。
鹹會長在擔任韓亞銀行行長期間的2015年至2016年,因涉嫌接受請託干預新員工公開招聘過程,操作落選者分數以利於特定應聘者,於2018年被檢察機關起訴。此外,他還被控在2013年至2016年期間透過將新入職銀行職員男女比例設定為4比1來進行歧視性招聘,違反了《男女僱傭平等法》。
2022年3月的一審判決中,鹹泳週會長被判無罪,前副行長張基勇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韓亞銀行法人被處以罰款700萬韓元。一審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表明鹹會長指示了不正當招聘,並判斷歧視性招聘與行長的決策無關。
然而,2023年11月的二審結果發生了反轉。二審法院撤銷了一審的部分無罪判決,判處鹹會長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罰款300萬韓元。另一方面,張前副行長的上訴被駁回,韓亞銀行法人因被判有罪,維持了一審的判刑。
二審法院認定:“根據證據關係,鹹會長在2016年集體面試合格者選定過程中進行了不當干預,並參與了2015年至2016年新員工性別比例失衡的選拔。”關於量刑理由,法院表示:“不正當招聘顯然妨礙了具有強烈公共性質的銀行的公平招聘工作。”並解釋稱:“考慮到因此導致本應被錄取的應聘者被淘汰的情況,作出了上述判決。”

然而,大法院對鹹會長的妨礙業務嫌疑作出了無罪認定。理由是沒有直接證據表明鹹會長共謀了招聘舞弊。法院認為,韓亞銀行招聘負責人關於“從未收到鹹會長要求重新審查應聘者的指示”的證詞具有可信度。大法院判定,二審中提出的間接事實不足以證明鹹會長的共謀事實。二審曾推測在鹹會長的指示下可能舉行過確定追加合格者的會議,但大法院指出缺乏佐證此結論的客觀材料。
大法院表示:“若要推翻一審判決,必須具備合理的依據,證明一審在評估證據價值時存在明顯錯誤,或論證邏輯不通,即存在顯著不當之處。”隨後判決稱:“原審判決在審判中心主義、直接審理主義的法理及共同正犯法理上存在誤解,影響了判決結果。”
隨著大法院宣告撤銷原判併發回重審,鹹會長將就妨礙業務嫌疑再次在法庭上進行辯論。不過,鑑於大法院是以無罪傾向將其發回重審,量刑減輕或被判定無罪的可能性很大。
韓亞金融透過此次大法院判決,避免了會長職位空缺的緊急狀態。但因鹹會長及法人在過去新員工招聘過程中存在性別歧視行為,違反《男女僱傭平等法》的嫌疑依然維持有罪判斷。
韓亞金融在29日的立場宣告中表示:“對大法院公正嚴明的判決表示無限的尊重和感謝。”並稱:“以此次判決為契機,今後韓亞金融集團將在穩定的支配結構下,以更謙卑的態度,細心照顧困難的金融弱勢群體,並集中集團所有力量,為國家未來增長和民生穩定提供生產性金融支援,擴大包容性金融。”此外還表示:“將透過持續創造利潤,進一步增加企業價值和股東回報,忠實履行金融應有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