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19日下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5部(審判長池貴妍)就“12·3緊急戒嚴”事件,對被控以內亂首謀罪名的前總統尹錫悅判處無期徒刑。此前,內亂特別檢察官曾於上月13日對尹前總統求處死刑。
審判部對一同被起訴的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判處30年有期徒刑。此外,前情報司令官盧相元被判處18年有期徒刑,前警察廳長趙志浩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前首爾警察廳長金奉植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前國會警衛隊長穆賢泰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緊急戒嚴的核心在於將軍隊派往國會”
審判部認定尹前總統的內亂首謀嫌疑以及金龍顯前長官的內亂重要任務參與嫌疑全部成立。審判長池貴妍表示:“宣佈緊急戒嚴後,透過金龍顯前長官等人將軍隊投入國會是本案的核心,旨在破壞國憲的目的已獲認定。”
法院判定,尹前總統將軍隊派往國會和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的目的是“為了逮捕國會議長及朝野黨代表等主要人士,從而阻止議員們的討論和解除緊急戒嚴的決議”。審判部指出:“這足以被視為具有阻礙或癱瘓國會活動,使其無法行使功能的意圖。”
特檢組提出的“金龍顯前長官向防諜司令官餘仁亨傳達了14名逮捕物件名單”的主張也得到事實認定。審判部明確指出,“總統也可能成為旨在破壞國憲的內亂罪主體”,侵害國會許可權即構成內亂罪。
對於尹前總統方面主張的“為守護自由民主主義而實施緊急戒嚴”的邏輯,法院駁斥稱這是“混淆了名分與目的的辯解”,並表示“不能因為要讀聖經就去偷竊燭火”。法院綜合考慮了釋出佈告令、封鎖國會、編組和運用逮捕小組、佔領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及搬出伺服器等行為,認定“12·3緊急戒嚴”屬於足以破壞特定地區平靜的暴動。
認定公調處與檢方的調查許可權
審判部在說明量刑理由時指出:“隨著緊急戒嚴和動用軍警,軍隊與警察的政治中立性受到嚴重破壞,大韓民國在國際社會的政治地位和外交信用度大幅下降,社會陷入了政治極化對立的極端狀態。”
法院還提及提前舉行的大選、後續行政措施以及大規模的調查與審判,評估認為“由此產生的社會成本是無法估量的巨大損失”。審判部補充道,投入現場的軍人、警察及公務員揹負了社會譴責和法律責任,對上級指令合法性的信任也遭到破壞。
審判部判定,即使是在職總統,針對內亂及外患罪的調查也是可行的。其主旨是憲法規定的“起訴”豁免權並不包含調查環節。此外,高層公務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和檢方均有權針對職權濫用的“相關犯罪”進行內亂罪調查,且檢方擁有起訴權。尹前總統方面提出的“公調處調查違法”的主張未被採納。
不過,法院因證據不足,並未認定特檢組關於“尹前總統從一年前就開始準備緊急戒嚴”的指控。前國防部調查本部搜查團長金龍軍和前警察廳國家搜查本部幹部尹勝英也因參與證據不足等原因被判無罪。
此次判決標誌著“12·3緊急戒嚴”事件在司法層面達成了初步結論,但鑑於尹前總統方面極有可能提起上訴,預計未來法理攻防戰仍將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