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為解決深夜或節假日購買藥品的不便,於2012年引進的安全常備醫藥品(常備藥)制度已進入第13個年頭。為了在國民購買便利性與防止藥物濫用之間取得平衡而設立的“一人限購一件”原則,目前正處於無法過濾掉現場“投機取巧”行為的制度盲區。甚至連政府在2016年的報告中也明確指出,“保健所要隨時監督2萬多家便利店的銷售情況在現實中非常困難”,管理空白早已是一個預見到的問題。

24日下午,記者走訪了首爾站周邊的7家便利店和松坡區周邊的3家便利店。在擺滿食品和日用品的貨架間,常備藥格外顯眼。解熱鎮痛藥、感冒藥等共13種藥品在24小時燈火通明的貨架上等待著主人。為了探究制度引進前就一直備受質疑的“監管失效”憂慮在現實中是如何以何種“投機手段”實現的,記者親自嘗試購買,並挖掘其中的漏洞。
當記者嘗試購買2個以上同類產品時,現場自然而然地拿出了“投機手段”。分次購買是基本操作,為了規避監管,要求付現金,或是更換POS機結賬等過去在新冠疫情時期提到的方式,至今(2026年)仍在上演。

13年來被忽視的系統漏洞成為了店主們極佳的保護傘。由於缺乏跨店共享購買資訊的裝置,記者可以轉頭走向隔壁店鋪,無限制地再次購買同類產品。一家便利店的相關負責人甚至毫不掩飾地說道:“為了賣給要去海外的客人,曾經分20次結賬。”這是為了國民健康而設計的“一人限購一件”原則在現場“投機行為”面前變得蒼白無力的時刻。
在現場遇到的人們雖然明確知曉監管的存在,但對於其宗旨卻有著各自的解讀。“因為藥劑師們反對”、“政府讓便利店做的事情太多了”、“不是為了防止囤積居奇嗎?”在與現場店主的交談中,很難找到他們對“一人限購一件”原本宗旨——“防止藥物濫用”的理解。
不過,大家都明確知道禁止銷售同類產品的事實。這多虧了POS機螢幕上彈出的警告語。結構上不知道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現場即便知道也在視而不見。記者試圖採訪購買了2個以上同類產品的顧客,但顧客避開了回答並離開了現場。政府設定的監管目的在現場被徹底無視了。

首爾某保健所相關人士表示:“很難獲得能證明違法事實的證據”,並傳達了監管的難度。“作為行政機關,所有的處分或措施都需要確鑿的違法事實核實才能執行。”並補充道,“原則上肯定會按規定處理,但如果不收到舉報或親眼目睹現場,很難進行查處。”另一位首爾某保健所相關人士也表示:“不能像警察一樣特意去買2個,或者誘導違規行為。”
為了進行行政處罰,必須證明店主的“故意性”,但沒有搜查權的公務員隱藏身份進行檢查是明確的規定違規。為了防止冤假錯案的這一法律原則,諷刺地成為了保護現場“投機行為”的安全裝置。分次銷售常備藥所產生的小票時差,成為了店主辯稱“不知道是同一個人”的強有力證據。最終,除非實務人員在現場直接抓到違法事項,否則在罰款或停售等實際制裁方面存在現實侷限。
在實務人員於法律框架內受阻的同時,對於監管有效性的根本質疑也被提出。在首爾某醫院工作的醫療相關人士A某表示:“制度的正當性雖然存在,但有效性很模糊。”並表示:“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阻斷藥物濫用或偶發自殺企圖的功能,但很難發揮超越此水平的實際管理功能。”
為了突破這一侷限,需要法律修訂和保健福祉部具體的指導方針作為支撐。首爾市相關人士給出的答覆是:在上位法或保健福祉部明確的方針出臺之前,地方政府層面很難擅自改變現行的監管方式。為了讓現場實務人員在無違規風險的情況下更積極地採取行動,中央政府的制度性決策必須先行一步。
制度引進後已經過去了4800多天。脫離現實、陳舊的監管已無法跟上時代的變遷。必須堵住被忽視的系統漏洞。為了能賦予實務人員更多的現場應對許可權,制度層面的討論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