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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停車場光伏專案:若照此發展,民營發電企業或將“獨佔”收益…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비즈한국] 隨著去年修訂的《新及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普及促進法》(簡稱《新能源法》)正式實施,全國公用停車場強制安裝太陽能發電設施的工程已進入全面推行階段。然而,由於現行法律法規中並未對發電設施的“運營主體”做出限制,相關的爭議日益凸顯。公民團體與專家建議,為防止公共土地產生的收益私有化,應由公共機構或地區居民合作社等具備公共性的主體來主導運營。

公用停車場光伏強制化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公民團體主張,為防止公共土地收益私有化,應由具備公共性的主體進行運營。圖為安裝在麗水市政府停車場的太陽能設施。圖片來源=韓聯社
公用停車場光伏強制化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公民團體主張,為防止公共土地收益私有化,應由具備公共性的主體進行運營。圖為安裝在麗水市政府停車場的太陽能設施。圖片來源=韓聯社

在國土資源利用效率方面,公用停車場被認為是擴大可再生能源的理想閒置用地。因為無需進行額外的山林破壞或土地徵用程式即可安裝太陽能裝置。根據環境運動聯合會的分析資料,若在全國8000多處擁有50個車位以上(約1000平方米規模)的公用停車場安裝太陽能發電站,理論發電潛力可達約2.5吉瓦(GW)。這相當於每年能生產約5000吉瓦時(GWh)的電力,接近2024年韓國國內全年新增太陽能裝機容量的80%。換算成經濟價值,足以滿足全國電動汽車一年約兩倍的用電需求。

擔憂民營獨佔……“確保能源公共性迫在眉睫”

然而,現行的《新能源法》實施條例及產業通商資源部指南僅規定了強制安裝的物件,並未明確說明實際負責專案的運營公司限制或優先順位。公民社會警告稱,這種法律空白可能導致公共資產的“收益傾斜”。

在選擇公用停車場光伏運營主體時,如果沿用現行的公共招標方式,擁有資本實力和業績優勢的民營發電企業將佔據絕對優勢。通常情況下,公共土地招標為了實現地方政府收益最大化,採取“價高者得”的競標模式。資本雄厚的大型民營發電企業即便初期支付高額租賃費,也能透過長期的發電收益抵消成本。相反,由地區居民主導的合作社或以公共性為優先的地區公社,由於需要將利潤回饋給社群,難以給出具有競爭力的投標報價。

目前,韓國國內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中,民營企業佔比已達到約90%。若連公用停車場這一公共資產也被民營發電企業搶佔,那麼公共土地租賃收益以外的超額利潤將無法回饋地方社會,而集中在特定企業手中。反之,若由公共機構和居民主導的合作社來運營,則可以將產生的利潤公平地回饋給弱勢群體或用於組建社群福利基金。

環境運動聯合會政策小組高階活動家權宇賢指出:“如果可再生能源專案完全依賴民營企業,在國家能源的公共規劃和管理方面就會出現漏洞,應對能源轉型帶來的勞動力和就業問題也將變得更加困難。”

另一方面,也有觀點認為需要民營企業的參與。太陽能發電專案初期投資成本高,且對運營和維護保養要求具備專業性,因此擁有資本實力和技術能力的民營企業參與,可以提高專案的效率和穩定性。還有評價認為,透過公開競標選定經營者,在降低成本和加快專案速度方面具有優勢。

不過,在居民接受度方面,以公共性為導向的方案更受關注。正如過去果川首爾大公園停車場的案例,當公共或民營企業在未與居民充分溝通的情況下推進專案時,往往因景觀破壞、光反射等顧慮遭到強烈抵制而告吹。若當地居民能直接參與發電站的建設和運營並共享收益,將能顯著提高對光伏設施的接受度。

需要從地區經濟層面切入

從地區經濟角度來看,確保公共性的重要性也日益突顯。這在於可以防止發電收益流向外地,並促進地區內部的資本迴圈。如果公用停車場光伏專案被外部大企業或民營資本壟斷,收益將流向外部,但若是當地居民參與的合作社主導,收益則會在地區內部迴圈。

社團法人“任何人陽光發電”事務局長金振燮解釋說:“若由居民主導運營公用停車場光伏,居民可以直接出資獲得股息收益,當地建築企業負責施工,所需資金透過地區金融機構籌措,由此產生的利息收益也將流向當地居民,從而構建起經濟良性迴圈結構。”

在此背景下,近期公共可再生能源連帶與環境運動聯合會共同提出了《公用停車場光伏安裝及運營條例草案》。該草案的核心是要求地方政府進行停車場光伏現狀調查,並在推進專案時給予公共機構或居民主導的可再生能源合作社優先權。具體內容包括優先向公共可再生能源運營商出租土地,並提供減免租金及簡化行政流程等優惠。

氣候能源環境部相關人士表示:“運營商的選擇方式基本是由公共機構自主安裝,因此屬於各公共機構需自行決定的範疇,目前正在內部探討關於確保公共性的建議。”

隨著各公共機構需在今年11月前提交具體安裝計劃書等制度要求的落實,推進工作正在加速。韓國能源公團新能源中心計劃從4月10日起正式運營“公用停車場再生能源設施強制安裝系統”。

韓國能源公團新能源中心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正透過系統試執行來支援查詢安裝計劃書格式等工作,從10日起將接收各機構提交的安裝計劃書,並在核實後通知是否合格。”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김민호 기자

중화학공업·에너지 분야를 담당하고 있습니다. 지속가능한 사회와 삶에 관심이 많습니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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