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經確認,去年韓國7大建築公司施工現場的死亡工人人數較前一年增加了1人。重大災害發生次數也僅減少了1起。雖然大型建築公司打出加強安全管理和完善制度的旗號,但有觀點指出,總部管理在施工現場並未得到妥善落實。

Bizhankook對公示重大災害發生事實的7大建築公司事業報告書進行分析的結果顯示,去年7大建築公司施工現場的死亡工人為23人,較前一年增加了1人。按建築公司劃分,現代工程(Hyundai Engineering)死亡人數最多,為6人(較前一年增加4人);其次是浦項建設(POSCO E&C)5人(增加2人)、現代建設000720 3人(增加1人)、GS建設006360 3人(含全資子公司GPC,減少3人)、三星物產028260 2人(增加1人)、大宇建設047040 2人(減少5人)、DL E&C375500 2人(含全資子公司DL建設,增加1人)。
死亡人數最多的現場是現代工程的世宗~安城高速公路施工現場。去年2月,在京畿道安城市西雲面進行橋樑施工時,運送橋樑上部結構的裝置傾覆,導致橋樑倒塌。當時造成4名工人死亡,6人受傷。國土交通部事故調查委員會在去年8月指出,擅自拆除防傾覆設施、擅自移動裝置等是事故原因。此外,施工計劃與實際操作人員不符等,整體現場管理與監督也存在疏漏。
重大災害發生次數也維持在與前一年相似的水平。去年7大建築公司的重大災害發生次數為20起,較前一年僅減少了1起。按建築公司劃分,浦項建設發生次數最多,為5起(增加2起);其次是現代建設3起(增加1起)、GS建設3起(含全資子公司GPC,減少3起)、現代工程3起(增加1起)、三星物產2起(增加1起)、大宇建設2起(減少4起)、DL E&C 2起(含全資子公司DL建設,增加1起)。

重大產業災害是指:△發生1名以上死亡人員;△因同一起事故造成2名以上需要6個月以上治療的負傷者;△因同一有害因素在1年內發生3名以上急性中毒等職業病患者的事故。根據《重大災害處罰法》,若工作場所發生工人死亡等重大產業災害,未盡到預防事故義務的經營者或管理責任人可能被處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10億韓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在10大建築公司中,唯一未公示重大災害發生現狀的是樂天建設。根據韓國交易所去年修訂的指南,上市公司必須公示重大災害發生事實,並將其反映在定期報告書中。非上市公司雖無公示義務,但現代工程、浦項建設、SK Ecoplant均在事業報告書中記載了重大災害發生事實。去年施工能力排名第9的SK Ecoplant未發生重大災害,而排名第10的IPARK現代產業開發發生了2起重大災害,造成2人死亡。
政府對重大災害的立場十分強硬。李在明總統在去年7月的國務會議上表示:“希望今年能成為根除工傷死亡的元年”,“安全是義務,生命比金錢更寶貴”。今年3月,再次將重大災害提及為“7大非正常正常化”課題之一。僱傭勞動部去年表示,發生重大災害時將積極利用扣押搜查和拘捕等強制調查手段。儘管如此,大型建築公司的重大災害遲遲不見減少,這反映了政府強硬基調與施工現場現實之間的差距。
大韓民國產業現場教授團教授崔明基指出:“雖然建築公司稱增加了總部的安全檢查和支援,但在現場依然沒有得到正常落實。這帶有作秀或展示性加強安全的成分。”他還強調:“無論如何強化重大災害檢查和處罰,如果現場環境不改變,事故就不會減少。必須保障工人感到危險時有權停止作業的權利,併為保證工人不疲勞作業,提供充足的施工費和工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