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國內第二大虛擬資產交易所 Bithumb與金融當局之間的法庭對決正式拉開帷幕。金融情報分析院(FIU)在現場檢查後,對 Bithumb 下達了部分營業停止 6 個月、罰款 368 億韓元、代表理事問責等重罰。對此,Bithumb 採取了提起營業停止處分撤銷訴訟及申請執行停止的應對措施。23 日,在正式訴訟前,作為雙方主張交鋒前哨戰的執行停止案件審訊期日舉行,引起了行業的高度關注。

3 月 17 日,FIU 表示,在 2025 年 3 至 4 月進行的防洗錢現場檢查中,發現 Bithumb 在 2021 年 12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間,共存在約 665 萬起違反行為,包括:△與未申報的虛擬資產運營商進行交易禁止義務、△《特定金融資訊法》(特金法)下的客戶身份確認及交易限制義務、△資料儲存義務等。
FIU 在 3 月 16 日召開的制裁審議委員會上,認定 Bithumb 違反《特定金融資訊法》(特金法),決定實施部分營業停止 6 個月、罰款 368 億韓元的行政處罰,並對代表理事給予問責警告、報告負責人停職 6 個月等處分。其中,部分營業停止指限制新客戶的外部虛擬資產轉賬,但正常的虛擬資產買賣、交換或韓元存取款仍可進行。
隨後,Bithumb 提起訴訟要求撤銷營業停止處分,並申請在判決結果出來前停止該處分效力的執行停止。目前,營業停止執行已暫停至 4 月 30 日。這是因為 Bithumb 提起訴訟後的第二天,即 3 月 24 日,法院臨時裁定透過了執行停止申請。
4 月 23 日,首爾行政法院舉行了執行停止的首場審訊。這不僅是正式訴訟前的過堂,也是雙方闡述各自立場的機會。Bithumb 和 FIU 圍繞“營業停止處分帶來的損失是否嚴重”、“處分及制裁級別是否合法”展開了針鋒相對的辯論。
Bithumb 強調了營業停止處分帶來的嚴重後果。Bithumb 方面主張:“如果失去客戶的信任,將難以開展正常業務。市場負面認知擴大將導致無法挽回的損失,市場佔有率會下滑,甚至可能引發與交易夥伴的法律糾紛。”並指出:“營業停止期限長達 6 個月,如果執行,即便進行正式訴訟也已失去實際意義。”
Bithumb 還主張營業停止處分不當,認為當局在適用《特金法》時存在主觀武斷的判斷。Bithumb 表示,公司曾透過人工方式審查與未申報虛擬資產運營商的交易,致力於預防犯罪,但當局並未將其納入考量。此外,Bithumb 還指出,100 萬韓元以下的交易多為收發方相同的情況,洗錢風險較低;且 Dunamu僅被處以 3 個月營業停止,而 Bithumb 卻被處以最高階別的 6 個月,在公平性原則上存在偏差。
另一方面,FIU 引用《特金法》防洗錢的宗旨,指出“監管空白”的說法並不恰當。FIU 方面強調:“《特金法》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資金被濫用於毒品交易、恐怖主義等犯罪活動,明確禁止與未申報運營商進行交易。”並向法庭強調:“反覆使用‘監管空白’一詞有違法律宗旨,請求法庭在正式訴訟中予以考量。”
對於 Bithumb 所採取的措施,FIU 回應稱:“針對未申報運營商的交易措施,各運營商可能有所不同,但 Bithumb 應對的時機和內容是否充分仍有爭議餘地。”此外,FIU 反駁稱,由於營業停止並非禁止所有交易,因此不會產生 Bithumb 所稱的嚴重經濟損失。

如果 Bithumb 申請的執行停止最終未被支援,無論正式訴訟結果如何,6 個月的部分營業停止將即刻執行。執行停止審理的終結日期已被定為臨時停職結束前一天的 4 月 29 日。
業界普遍認為 Bithumb 的執行停止申請極有可能獲得透過。原因在於,近期 Dunamu(Upbit 的運營方)在針對 FIU 的營業停止撤銷訴訟中勝訴。Dunamu 因在 2025 年 2 月涉及與未申報虛擬資產運營商交易等問題,曾被 FIU 處以部分營業停止 3 個月、代表問責警告及員工免職等處分。由於 Bithumb 和 Dunamu 從 FIU 處收到的處罰要點非常相似,Dunamu 的勝訴依據很可能對 Bithumb 有利。
Dunamu 與 FIU 訴訟的焦點在於:是否存在足以受到營業停止處分的故意或重大過失,以及是否採取了相應的必要措施。今年 4 月 9 日,首爾行政法院認定,由於針對 100 萬韓元以下交易的監管尚不完善,Upbit 發生的未申報運營商交易難以被視為故意或重大過失。
根據《特金法》,為防止洗錢,法律規定必須記錄並共享 100 萬韓元以上虛擬資產交易的收發方資訊,即“旅行規則”(Travel Rule)。各大虛擬資產交易所為防止非法資金交易,均已自行建立了針對 100 萬韓元以下交易的驗證系統。事實上,Dunamu 即使在 100 萬韓元以下的交易中也執行了驗證流程,這在審判中成為了有利因素。
在 FIU 調查時,Dunamu 採取了 △要求並取得客戶確認書、△透過區塊鏈資料解決方案商(Chainalysis)確認轉出虛擬資產的錢包地址是否屬於未申報運營商並予以攔截等措施。雖然 FIU 在法庭上主張 Dunamu 的措施程度比其他公司遜色,但法院認為,暫且不論措施是否充分,Dunamu 確實 마련了應對措施這一事實本身至關重要。這正是 Bithumb 在本次審訊中重點強調其監控系統建設等努力的原因所在。
Bithumb 針對此次執行停止申請表示:“將在剩餘的法律程式中誠實地進行陳述與申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