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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flix在700億韓元稅收糾紛中部分勝訴…法院認定其為“服務中介而非版權持有主體”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비즈한국] 在Netflix Services Korea(以下簡稱Netflix Korea)與韓國國稅廳圍繞700億韓元規模企業所得稅展開的糾紛中,法院站在了Netflix一方。原因是法院認為韓國法人並非內容版權的使用主體,而是服務中介,因此將支付給海外法人的佣金不視為版權使用費。在圍繞全球平臺盈利模式與課稅標準的爭議持續不斷的背景下,課稅當局是否上訴以及上級法院的判斷將對全球OTT企業課稅產生何種影響,引發了外界關注。

Netflix Korea針對課稅當局提出的撤銷企業所得稅徵收處分訴訟中,在一審中獲得部分勝訴。照片=李鍾賢記者
Netflix Korea針對課稅當局提出的撤銷企業所得稅徵收處分訴訟中,在一審中獲得部分勝訴。照片=李鍾賢記者

4月28日,首爾行政法院行政6部對Netflix Korea起訴鍾路稅務署長、首爾特別市中區廳長及鍾路區廳長的“撤銷企業所得稅等徵收處分訴訟”進行了一審宣判,判決原告部分勝訴。法院判決,在課稅當局向Netflix Korea徵收的762億韓元企業所得稅中,應撤銷687億韓元。

Netflix Korea與課稅當局圍繞企業所得稅的矛盾始於2021年。2020年,Netflix Korea在韓國實現4154億韓元營收,但企業所得稅僅繳納了22億韓元,佔比約0.5%,國稅廳因此於2021年向Netflix Korea追繳了800億韓元規模的企業所得稅。Netflix Korea曾嘗試透過稅務行政複議申請退稅,但稅務審判院大部分認可了國稅廳的追繳稅款,隨後Netflix Korea於2023年11月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762億韓元的稅款徵收。

訴訟的爭論焦點在於版權持有主體與佣金性質。國稅廳主張,Netflix Korea是從荷蘭法人處獲得版權並在韓國行使權利的主體,因此負有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相反,Netflix Korea則主張,海外法人才是內容提供主體,韓國法人僅是分銷訂閱服務的零售商,收益產生於海外,因此無需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同時,Netflix Korea還主張支付給海外法人的佣金並非版權使用費。

在這場持續了5年多的糾紛中,法院站在了Netflix Korea一邊。法院認定Netflix Korea並非版權使用主體,而是承擔平臺運營、廣告等輔助及附屬角色的服務中介。審判部裁定:“難以將Netflix Korea支付的費用視為使用內容版權的對價”,“該費用更像是海外法人向韓國使用者提供流媒體服務的對價”。

不過,法院認為,針對Netflix Korea安裝在韓國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ISP)網路中的快取伺服器(複製海外伺服器的傳輸網路)徵收企業所得稅是合理的。Netflix Korea曾主張快取伺服器已轉讓給ISP,因此不屬於其資產,但法院考慮到其使用目的,判定這是Netflix行使支配權的資產。

國稅廳認為Netflix Korea將大部分營收轉移至海外法人的方式屬於逃稅,但法院未予認可。照片=崔俊弼記者
國稅廳認為Netflix Korea將大部分營收轉移至海外法人的方式屬於逃稅,但法院未予認可。照片=崔俊弼記者

對於課稅當局提出的逃稅質疑,法院也未予支援。國稅廳認為,Netflix Korea將大部分營收視為訂閱會員購買的對價並轉移至海外法人的方式屬於逃稅。然而,審判部判決稱:“難以直接斷定海外法人透過Netflix Korea這一中介銷售服務的行為屬於逃稅行為”,“即便因在韓國實現的應納稅所得額較低而導致不合理的結果,也難以據此認定本次行政處罰合法”。

國稅廳曾在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期間,以逃稅嫌疑為由對Netflix Korea進行了高強度的稅務調查。鍾路稅務署等機構在調查過程中,以Netflix Korea拒絕提交資料為由,依據《國稅基本法》對其處以罰款。然而,國稅廳徵收的罰款經大法院判決,於2025年10月全部撤銷(相關報道:Netflix罰款處分全部駁回…國稅廳全力押注“780億韓元企業所得稅”案)。

另一方面,由於針對在韓運營的全球企業逃稅爭議不斷,課稅當局是否上訴以及最終判決將產生的影響備受市場關注。2025年,Netflix Korea在韓國市場實現營收1.0542萬億韓元,營業利潤203億韓元,創下歷史最高營收紀錄。但企業所得稅僅為66億韓元,佔營收的0.6%。這是因為其營收的81%(8539億韓元)作為訂閱會員購買的對價被轉往海外法人,導致營業利潤率較營收大幅降低。

Netflix Korea在宣判後向韓國媒體表示:“Netflix遵守韓國稅法及相關法規,並持續向韓國內容產業及生態系統進行長期投資,同時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無論判決結果如何,我們將繼續為韓國及韓國內容產業做出貢獻。”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심지영 기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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