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據統計,全國安全管理物件設施中,結構和安全核心部位出現缺陷的設施已超過500處。因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必要的安全檢查或診斷,導致沒有安全等級的設施也超過了4000處。這意味著不僅已確認存在缺陷的設施,就連未能及時確認安全狀態的設施也為數不少。

設施核心部位有缺陷的共513處……10處中有6處為民營
根據BizHankook向國土安全管理院申請資訊公開獲取的“設施安全等級現狀”資料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主要構件出現缺陷的設施總計513處。其中,需決定是否限制使用並進行緊急維修、加固的D(不足)等級設施有457處;因存在嚴重缺陷導致設施安全受威脅,需立即禁止使用並進行加固或改建的E(不良)等級設施有56處。
設施安全等級根據狀態分為五個階段。A(優秀)為無問題的最佳狀態,B(良好)為功能無礙但需區域性維修的狀態。C(普通)為主要構件出現輕微缺陷,但整體安全尚無大礙的水平。主要構件出現缺陷且需要緊急應對的階段從D等級開始。E等級則意味著主要構件出現嚴重缺陷,必須立即禁止使用。
全國安全管理物件設施共計18萬7021處。根據《設施安全法》,達到一定規模或需要持續進行安全管理的設施均屬於法定安全管理物件,不僅包括建築物,還涵蓋橋樑、隧道、港口、大壩等。設施管理主體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與診斷,並根據安全等級評定結果採取維修、加固等必要措施。
危險設施在民營領域更為多見。在公共設施中,D等級為182處,E等級為24處,共206處。相反,民營設施中D等級為275處,E等級為32處,合計達到307處。雖然整體安全管理物件中公共設施佔比9萬306處(48%),民營設施佔比9萬6715處(52%),比例相近,但D、E等級的設施中,約有6成屬於民營。
韓國結構診斷維護管理學會會長、漢陽大學教授李康石(Lee Kang-seok)表示:“在18萬7021處整體管理物件設施中,D、E等級佔比約0.27%,即513處。單從整體比例來看雖然很難說很高,但從結構安全形度來看,絕不能掉以輕心。”他還指出:“比起數字本身,更重要的是在定級後,能以多快的速度採取限制使用或維修、加固等必要措施。”

未實施安全檢查與診斷的設施達4167處……甚至沒有安全等級
因未實施安全檢查或診斷而導致沒有被指定安全等級的設施也達到了4167處。這佔整體安全管理物件的2.2%,其中公共設施2834處,民營設施1333處。這些設施並非僅僅是沒有登記安全等級,而是已經到了法定的實施期限,卻依然沒有接受必要的檢查與診斷。正因如此,目前無法透過安全等級來確認這些設施的安全狀態究竟處於何種水平。
設施的安全等級是根據安全檢查和診斷結果來確定的。精密安全檢查物件的設施需在竣工或獲准使用後3年內(建築物為4年內)接受首次精密安全檢查。此後,一旦確定安全等級,狀態越差,檢查與診斷的間隔週期就越短。精密安全診斷物件的設施則規定在竣工或獲准使用滿10年後,須在1年內接受首次診斷。
國土安全管理院相關人士解釋稱:“有時管理主體未意識到設施屬於管理物件,或者由於管理主體規模較小、缺乏餘力而無法執行。對於未履行的情況,我們會向管理主體傳送公函,引導其完成漏掉的檢查與診斷。據瞭解,國土交通部或地方自治團體也在採取徵收罰款或進行聯合檢查等措施。”
李康石教授指出:“結構的安全性不僅僅在於‘現在是否有問題’,更在於能否儘早發現效能下降並適時介入。特別是對於管理條件相對薄弱的小型、老化設施,相比事後應對,強化預防性維護管理體系顯得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