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曾任三星電子IP中心主任(副總裁)的安承浩(音譯),因涉嫌洩露三星電子內部專利資料在一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在二審庭審中,其辯護方正面駁斥了作為核心證據的“Tekiya現狀報告”屬於“商業秘密”的說法。辯方邏輯是,雖然承認獲取並使用該報告的行為本身不妥,但該資料是否屬於《防止不正當競爭法》所保護的商業秘密,則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
反駁:“並非對對方有利的資訊”
安承浩方面在1日於首爾高等法院刑事3部(審判長李承漢)舉行的二審結案陳詞中主張,根據報告的性質、資訊的獲取可能性以及三星電子與Synergy IP的關係等,該報告並不滿足商業秘密的認定標準。

核心焦點在於應如何界定受商業秘密保護的資訊範圍。辯護律師主張,若將《防止不正當競爭法》所保護的“在經營活動中有用的技術或經營資訊”做寬泛解釋,可能會導致刑事處罰範圍過度擴大。律師還提到,專利是以公開為前提在一定期限內授予獨佔權,而商業秘密是以非公開為前提,無需經過專門的註冊或審查即可受到保護。
辯方同時主張:“應當合理地將《防止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資訊界定為具有相當於專利法下發明程度的技術及經營價值、構成企業競爭力的核心資訊,從而維持整體技術保護體系的和諧與均衡。”
安承浩曾在2010年至2019年擔任三星電子首任IP中心主任,總管專利相關業務,退休後成立了專利管理公司(NPE)Synergy IP。NPE是指持有或收購專利權後,透過行使權力、許可或出售來獲利的專利管理專業企業。
安承浩在經營Synergy IP期間,代理美國音響裝置企業“Staton Tekiya LLC”(以下簡稱Tekiya)與三星電子進行專利許可談判。在此過程中,他被控從三星電子IP中心前員工李某處獲取了有關Tekiya專利的現狀報告。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協議,Tekiya於2021年11月對三星電子提起了約9000萬美元規模的專利侵權訴訟。
Tekiya一直透過持有音響相關專利並向其他企業行使權利的方式擴大專利業務。據悉,該公司此前曾向三星電子提議過專利合作,而當時安承浩本人也參與了三星電子的專利審查過程。
引發爭議的“Tekiya現狀報告”是三星電子內部資料,內容涵蓋了對Tekiya持有的18項專利的侵權可能性及有效性審查,並梳理了談判、訴訟等應對方案,其中包括對已公開的專利、產品資訊及現有技術進行對比分析的內容。

根據《防止不正當競爭法》,商業秘密需具備非公開性、經濟價值及秘密管理性。一審法院認為,Tekiya報告是三星電子IP中心技術分析組和法務組投入大量成本和心血編制的,若對方獲取該資訊,將在專利談判及訴訟中佔據有利地位,因此認定其具備商業秘密屬性,判處安承浩有期徒刑3年。
安承浩方面對此一審判決的前提再次予以反駁。辯方主張,報告中的專利審查結果僅是基於公開的專利和產品資訊,針對關聯性、侵權可能性及有效性所作出的法律評估,應對方案也只是企業通常可以考慮的選項彙總。
辯護律師稱:“從專利審查結果部分來看,這僅僅是分析專利有效性及是否侵權的法律評估行為。”此外還主張:“即便三星電子的專利審查評價結果洩露給同行業的競爭對手,對方也無法利用該資訊在針對三星電子的競爭中獲得優勢。”
辯方還否認了Synergy IP與三星電子存在競爭關係。主張Synergy IP並非在同一市場上進行競爭,而是專利糾紛中行使法律權利的當事人,不能認為報告的洩露導致三星電子喪失了競爭利益。
公開資訊分析與商業秘密……法院審理法律適用依據
報告的“非公開性”也是爭論焦點。辯護律師主張,利用已公開的專利說明書、產品資訊及現有文獻,這是智慧財產權從業人員通常能夠分析出來的資訊。
在此過程中,法院向辯方確認了其主張“商業秘密應被視為相當於專利發明程度的企業核心競爭力資訊”的邏輯依據。當被問及是否有相關的學者研究、判例或外國案例時,律師回答道:“這是基於邏輯提出的觀點,如果可能的話,我正在尋找關於這一部分的論文,爭取在宣判日前提交。”當法院再次確認這是否為其個人觀點時,律師予以了承認。
安承浩方面在主張法律層面無罪的同時,也承認獲取和使用報告的行為本身是不妥的。安承浩在最後陳述中表示:“雖然本應在涉及三星電子的事項上更加小心謹慎,但我確實表現出了粗心大意。”他還反覆強調自己已終止與Tekiya的合同並放棄了經濟利益。
當天,關於安承浩及前三星電子內部專利律師趙某的辯論已經結束。包括前三星顯示器申請組長李某在內的另外兩名被告將於本月22日進行最後陳述。李某因涉嫌向外部洩露三星顯示器內部機密而被起訴,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億3612萬韓元。針對包括這些人在內的5名前三星電子IP中心員工的宣判,定於10月27日上午10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