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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收益22%徵稅明年是否強行實施?歷經三次延期後爭議依舊

[비즈한국] 距離虛擬資產徵稅實施僅剩約4個月,相關爭議愈演愈烈。儘管政府立場堅定,堅持推動從2027年1月起實施徵稅,但業界以交易型別對應的收益計算標準不明確、缺乏連線國稅廳與服務商的結算系統等為由,要求重新審查。此外,還有觀點指出其相較於一般金融投資存在不公平之處。隨著在野黨接連提出延期徵稅的法案,虛擬資產徵稅是否會如期實施備受關注。

政府計劃從2027年1月1日起,將超過250萬韓元的虛擬資產收益作為“其他收益”進行分類徵稅。圖片=崔俊弼記者 

根據修訂後的《所得稅法》,自2027年1月1日起,因轉讓或租賃而產生的虛擬資產收益將被歸類為其他收益進行分類徵稅。基本扣除額為每年250萬韓元,對超過該金額的淨利潤徵收20%的所得稅,外加2%的地方所得稅,稅率合計為22%。淨利潤的計算方式為一年內產生的總收益減去損失及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等。即便使用海外交易所,只要居住在國內,均屬於徵稅物件。

此次徵稅計劃在經歷了2021年、2022年、2024年三次推遲後終於準備實施,但反對聲音依然不斷。近期,由五大韓元交易所(Upbit、Bithumb、Korbit、Coinone、Gopax)組成的數字資產交易所共同協商機制(DAXA)準備了一份關於虛擬資產收益徵稅的行業意見書。據悉,意見書以虛擬資產服務商基礎設施不足、取得金額計算方式不明、海外交易所資訊交換困難、徵稅時間點標準模糊等為由,要求重新審查實施時間。

9月3日,在執政黨主辦的首次虛擬資產徵稅體系研討會上,也出現了類似的擔憂。主辦研討會的共同民主黨議員文振石在致辭中表示:“儘管經歷了多次延期,但在現場所指出的基礎設施和實務徵稅體系方面,並未取得顯著改善。”他指出,“這正是圍繞徵稅的正當性、謹慎論、實施時機以及具體方案等,各方立場依然對立的原因。”在政府不顧業界反對執意推動徵稅的情況下,執政黨內部也出現了需要改善的聲音。

曾在研討會上發表主題演講的高麗大學法學專門研究生院教授(韓國稅法學會會長)樸鍾洙認為,根據現行《所得稅法》,很難準確捕捉或計算因虛擬資產交易型別而產生的收益。樸教授指出:“應重新審查徵稅條件,不再基於資產,而是基於交易功能單元進行考量。在制度實施前,必須理清針對不同交易型別何時、以何種方式具體化徵稅標準。”他認為有必要重新設計虛擬資產徵稅體系。

虛擬資產交易型別主要分為:△買賣、交換、支付 △挖礦(執行運算) △質押(Staking) △借貸(Lending) △存款 △流動性供給(支付手續費以換取資產存放) △空投(活動性分發) △硬分叉(網路變更後發放新幣)。根據交易型別,實現價格上漲、區塊獎勵手續費、運營收益分配、交易手續費、約定獎勵等收益獲取方式均有所不同。

樸教授認為,其中的空投和硬分叉在《所得稅法》下不屬於轉讓或租賃範疇。此外,他指出挖礦方式在接收階段、質押在交易型別、流動性供給在收益分類上標準不明確,難以將其統一歸類為其他收益進行徵稅。

在虛擬資產收益徵稅即將引入之際,業界針對收益計算標準、公平性問題及基礎設施建設侷限性等提出了反對意見。插圖=生成式AI  

在與一般金融投資的對比中,虛擬資產投資稅負較重,引發了公平性問題的擔憂。隨著金融投資所得稅的廢除,國內上市股票交易原則上免稅。海外股票交易、衍生產品及國內上市公司的持有大股東才會被徵收轉讓所得稅。然而,虛擬資產無論投資規模如何,只要淨利潤超過250萬韓元就屬於徵稅物件,這意味著小額投資者也需要承擔稅負。

虛擬資產的虧損不屬於結轉抵扣範圍也引發了爭議。虛擬資產波動性極大,且在市場低迷時往往會出現長期“被套牢”的情況,如果一年內整體投資虧損,但單次收益超過250萬韓元,仍需繳稅。例如,投資2000萬韓元的資產縮水至1000萬韓元,次年價格回升至1300萬韓元,雖然總虧損為700萬韓元,但針對300萬韓元的盈利中扣除250萬韓元基本額後的50萬韓元,仍需繳稅。

雖然虧損結轉抵扣的缺失也是目前股票投資適用的標準,但由於過去在引入金融投資稅時曾包含允許5年虧損結轉抵扣的優惠政策,虛擬資產業界正要求獲得同樣的條件。

另一方面,虛擬資產服務商在準備期所剩無幾的情況下,正為人力、基礎設施不足等實務問題而苦惱。由於目前尚無連線國稅廳與虛擬資產服務商的標準化結算系統,企業需要自行構建,但由於各服務商的資料結構不同且複雜,目前只能分別應對。

某虛擬資產企業相關人士擔憂地表示:“即使在年底前構建好與國稅廳對接的系統,也需要測試期。透過測試發現問題並進行完善,在剩餘的時間內很難完成。由於與現有金融體系的技術標準不同,要確保安全性需要時間。如果未來出現問題,責任難道不是由企業承擔嗎?”

他接著說:“我很擔心徵稅實施會導致投資者撤離,從而給整個虛擬資產市場帶來打擊。國內虛擬資產市場的流動性本身就會下降。我們並不是反對徵稅,而是希望在符合市場狀況和趨勢的時機實施。”

另一方面,在野黨正在提出旨在延期虛擬資產徵稅的《所得稅法》修訂案。8月28日,國民力量黨議員金相勳等人提出了一項法案,內容是將虛擬資產徵稅實施時間從2027年推遲2年至2029年。此前在8月10日,國民力量黨議員鄭成國等人也提出了將徵稅時間點延期3年至2030年的《所得稅法》部分修正案。這兩項法案目前均處於財政經濟委員會審查階段。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심지영 기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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