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Kakao 創始人、未來倡議中心主任金範洙在“SM娛樂操縱股價”案的二審中,隨著結案陳詞的結束,法庭辯論已告一段落。檢方維持一審判決,繼續求刑 15 年有期徒刑並請求判決有罪,但由於核心證人的重新問訊未能實現,雙方圍繞證據是否足以推翻一審判決展開了激烈的博弈。預計將於 11 月進行的宣判結果,將成為衡量在 Kakao 正推進的支配結構重組過程中,創始人角色及其司法風險將如何落定的關鍵變數。

首爾高等法院刑事 4-1 部於本月 23 日對以違反資本市場法嫌疑被起訴的金主任等人進行了二審結案公審。檢方維持一審判決,請求判處金主任 15 年有期徒刑、罰金 5 億韓元,並追繳約 1272 億韓元。金主任方面則請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無罪判決。
“正常的股份獲取” vs “操縱股價”:圍繞大規模場內買入的博弈
二審的核心在於如何看待 2023 年 2 月 28 日 Kakao 對 SM 股票進行的大規模場內買入。當時 HYBE 正在以每股 12 萬韓元的價格對 SM 股票進行公開收購,而 Kakao 在公開收購的最後一天進行了大規模買入。檢方將其視為阻撓公開收購併維持 SM 股價的操縱行為,而金主任方面則反駁稱這是出於正常投資及獲取股份目的的買入。
檢方認為 Kakao 有阻撓 HYBE 公開收購的必要性。當 SM 股價跌至 12 萬韓元以下時,前 Kakao 投資總代表裴載賢曾指示前投資戰略室室長姜浩中“儘快拉昇至 12 萬 3000 韓元”,檢方以此為依據,結合隨後的鉅額買入訂單,將其視為旨在將股價維持在特定水平的意圖,而非簡單的股份獲取。
金主任方面反駁稱,即便存在阻撓公開收購的經營判斷,也不能斷定其目的是人為地固定或穩定股價。Kakao 的訂單與虛假申報後反覆撤單的“分層(layering)”操縱不同,Kakao 是隨著股價上漲撤銷了未成交訂單,並以更高價格再次下單以獲取所需份額。辯方強調,大部分高價買入訂單均以實際成交為目的,且在訂單間隔和形態上也缺乏價格操縱的特徵。
一審法院認為,僅憑大規模場內買入導致 SM 股價上漲這一結果,難以斷定為操縱股價。法庭認為訂單的時間間隔和方式不符合典型的操縱股價特徵,將股價固定在高於正常市場價格水平的目的也未得到充分證明。同時,法庭判定 Kakao 方面與 One Asia Partners 的事先串通也難以成立。

因此,二審的焦點在於,“阻撓 HYBE 公開收購的目的”是否轉化為實際的“人為維持及固定 SM 股價的目的”,以及考慮到實際下單行為,是否能證明存在操縱股價的故意和執行,這將決定一審的無罪判決是否會被維持。
核心證人問訊未果…金範洙的參與度和 Kakao 支配結構變數
在二審中,前 Kakao 娛樂投資戰略部門負責人李俊浩的證人問訊未能實現。李前負責人曾供述稱,One Asia 購買 SM 股票是應 Kakao 方面的請求進行的。一審法院以其在另案調查過程中受到壓力,且在陳述後申請寬大處理並獲得不起訴處分為由,不認可其供述的真實性。檢方在二審中請求重審一審判斷,稱其陳述具體且連貫,並與客觀證據相符。
然而,由於被法庭指定為證人的李前負責人以日本出差等為由,未出席 8 月 26 日的第三次公審,法庭撤銷了其證人資格,重新考量該陳述真實性的機會也就此消失。二審將根據既有陳述、內部資訊及實際下單形態等記錄,判定一審判斷的妥當性。
金主任個人的參與與否是另一項爭議焦點。檢方以 2 月 24 日前代表裴載賢請求召開金主任出席的投資會議並稱其為“收購 SM 的分水嶺”的對話記錄等為依據,主張金主任獲悉了投資戰略並參與了決策。而律師團隊則反駁稱,僅憑投資戰略室職員的討論或對話不能推斷投資會議的內容,且“沒有金主任的批准,裴前代表無法做出決定”的李前負責人的陳述僅為猜測。
金主任在最後陳述中表示:“在公開收購期間,我明確反對透過追加購買 SM 股份來與 HYBE 進行公開的股份競爭”,“對於我何時、何地、向誰下達了操縱股價的指示,以及以何種方式與 One Asia 串通,檢方並未找到具體的證據或線索”。
法庭如何判斷 Kakao 圍繞收購 SM 的經營判斷與實際買賣行為之間形成的關聯,以及能否將其與金主任個人的意志或指示聯絡起來,備受關注。

宣判結果不僅涉及金主任個人的刑事責任,也是可能影響 Kakao 支配結構重組的變數。
Kakao 於 8 月召開理事會,決議透過將公司分拆為“Kakao AI”和“Kakao X”的方案。Kakao AI 將以 KakaoTalk 為中心,專注於 AI、廣告及電商業務;Kakao X 則負責 Kakao Bank、Kakao Pay 等科技金融業務,以及 Kakao 娛樂、SM 娛樂等內容業務和 Kakao Mobility。分拆計劃於 12 月 17 日透過臨時股東大會後,在明年 1 月 1 日完成,Kakao AI 計劃於 1 月 27 日重新上市,Kakao X 則推進變更上市。
定於 11 月 20 日的宣判距離臨時股東大會僅有 4 周左右,這意味著參與表決分拆議案的股東們將在確認宣判結果後再做出判斷。Kakao 計劃透過此次拆分實現業務與投資的分離,從而提升決策速度。原有股東將根據分拆比例獲得兩家公司的股份。
因此,此次審判在 Kakao 全力推進新增長結構的關鍵節點上,創始人司法風險的最終定論亦備受矚目。若維持無罪判決,公司或能從收購 SM 過程中引發的司法風險中獲得喘息空間,但若檢方上訴,案件將交由大法院審理。相反,若改判有罪,則需要進一步審視其對金主任的角色、Kakao 的支配結構以及各子公司管理體系的影響。
Kakao Bank 的大股東適格性問題也可能根據判決內容和法律要件成為單獨的審查物件。檢方根據“兩罰規定”(同時處罰行為人和法人),請求判處 Kakao 和 Kakao 娛樂法人各 5 億韓元的罰金。不過,具體影響不僅取決於宣判結果,還取決於判決認定的有罪範圍及刑罰是否確定等後續司法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