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在阿斯利康、禮來、默沙東、強生等全球藥企設立展位的世界肺癌大會(WCLC)2026會場一角,韓國肺癌患者協會的展位也坐落於此。在各家藥企展示新藥和臨床資料的展位之間,這一能夠直接傳遞患者心聲的空間顯得格外引人注目。韓國肺癌患者協會是一家非營利性患者組織,致力於為肺癌患者及其家屬提供治療資訊,並開展擴大新藥醫保報銷範圍、提高早期篩查意識等活動。

13日,在時隔19年再次於韓國舉辦的WCLC現場,韓國肺癌患者協會會長趙正日(音)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我們運營展位是為了讓更多人瞭解患者協會的活動,並透過加快肺癌治療速度,為患者帶去希望。”
此外,為了透過與世界各國肺癌患者組織直接交流,對比各國早期篩查政策、新藥可及性及醫療保險制度,尋找對國內患者有益的方案,協會在大會開幕前一天的12日,還專門與來自日本、香港、新加坡、泰國等地的患者協會相關人士進行了會晤。
趙會長與協會相關人士指出,由於肺癌初期症狀不明顯,往往發現時已是晚期。他們與海外患者組織分享了關於早期診斷政策及篩查的資訊。韓國國內資料顯示,約65%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在確診時已處於3-4期。特別是女性肺癌患者中非吸菸者的比例較高,因此如何及早發現那些處於現有“以高風險吸菸人群為中心”的篩查體系之外的患者,已成為一項重要課題。
新藥可及性也是與海外患者組織分享的核心議題。他們解釋道,鑑於各國的新藥審批和醫保支付方式各有不同,透過對比患者使用新治療手段的速度,可以為改善國內相關制度提供方向。
協會相關人士強調:“無論研發出多少新藥、出臺多少政策,如果患者無法直接使用,一切都是徒勞。我們的目的是透過與他國聯絡,瞭解各國醫保如何覆蓋、哪些患者適用,從而推動將他國的優秀模式儘快引入並惠及我國肺癌患者。”
即便獲藥監部門批准,醫保門檻依然存在……呼籲改善新藥可及性
趙會長特別指出的問題是,新藥從研發成功到真正惠及國內患者之間必須經歷的漫長過程。
在國內,新藥即便獲得了食品醫藥品安全處(食藥處)的品種許可,患者也無法立即使用。還必須經過健康保險審查評價院(審評院)的報銷適宜性評估以及國民健康保險公團(健保公團)的藥價談判等後續程式。
特別是近年來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等機構批准的創新藥,年用藥成本往往高達數億韓元,在考慮臨床實用性的同時,不可避免地要將其對醫保財政的影響納入考量。
趙會長感慨道,即便食藥處批准該藥品可用於國內患者,但由於藥價昂貴,只有納入醫保患者才用得起,但由於國家財政受限等原因,往往在審評院或健保公團的報銷評估階段就受到阻礙。
他還指出,與海外國家相比,國內患者感受到的新藥可及性速度相對遲緩。
趙會長主張:“以日本為例,一旦獲批,通常會立即納入醫保範圍,讓患者先用上藥。其他國家在藥物上市後大多會允許使用,而我國不僅存在費用問題,還有許多藥物甚至被完全排除在醫保之外,導致患者連自費購買的機會都被剝奪。”
食藥處的品種許可並不直接等同於患者可以使用治療藥物。現行國內新藥獲批制度的法定耗時,合計審評院評估、健保公團藥價談判及公告程式,最長約為240天。問題在於,這並不意味著從獲批到納入醫保的全部時間。如果癌症疾病審議委員會未設定報銷標準,或者藥劑報銷評價委員會未認可報銷適宜性而需重新申請,再加上資料補充和費用效益、財政影響等評估迴圈,患者真正享受醫保覆蓋可能需要耗費數年時間。
實際上,在國內,從獲批到納入醫保耗時數年的肺癌新藥案例不在少數。阿斯利康的非小細胞肺癌治療藥物“Tagrisso(泰瑞沙)”於2018年12月擴大適應症為一線治療方案,但納入一線治療醫保範圍卻遲至2024年1月。這意味著報銷範圍擴大耗費了約5年時間。期間,Tagrisso多次未能透過癌症疾病審議委員會的門檻,等待報銷的患者甚至因不堪重負的高額藥費而發起了國民請願。
強生的雙特異性肺癌新藥“Rybrevant”情況類似。該藥於2022年獲准在國內用於EGFR外顯子20插入突變非小細胞肺癌的二線單藥治療,但隨後多次衝刺醫保失敗。直到今年6月才透過藥劑報銷評價委員會,並於8月完成與國民健康保險公團的藥價談判,預計將於10月被列入醫保報銷目錄。如果最終順利列入,將是自首次獲批以來歷時約4年才真正進入健康保險範圍。

關注小細胞肺癌創新藥……每月5000萬韓元,誰能用得起?
在此次韓國肺癌患者協會設立展位的WCLC上,他們重點關注的領域是什麼?答案是小細胞肺癌(SCLC)治療藥物。
根據中央癌症登記總部2026年釋出的最新統計,2023年國內肺癌病例共32924例,其中小細胞肺癌為3261例,約佔總數的10%。由於該病種進展迅速、複發率高,因此對新治療藥物的需求缺口巨大。此次WCLC上,也陸續釋出了多項重磅的小細胞肺癌新藥臨床研究結果。
靶向B7-H3的抗體偶聯藥物(ADC)備受矚目。在針對複發性小細胞肺癌患者的3期臨床試驗中,Tarlatamab相關的新藥“Tambotatug Pelitecan”較傳統治療藥物拓撲替康(Topotecan)將死亡風險降低了54%,中位總生存期(OS)達到13.3個月,優於拓撲替康的9.4個月。另一種ADC“Lisbutatug Rezetecan”在3期臨床試驗中也創下了18.5個月的中位OS,顯著延長了生存期。
此外,靶向DLL3的雙特異性抗體Tarlatamab也在本次大會上公佈了增加給藥間隔或皮下注射等臨床研究進展,旨在擴大治療選擇。隨著新機制藥物接連問世,患者們的期待也日益高漲。
然而,患者究竟能以多快的速度使用上這些昂貴的新藥,是擺在眼前的另一項難題。趙會長特別指出,由於小細胞肺癌預後較差,所有的新藥都值得關注,雖然出現了許多創新的小細胞肺癌藥物,但歸根結底由於費用問題,患者難以觸及。
他援引一名小細胞肺癌患者的案例,提醒人們注意因藥物高昂帶來的可及性問題。該患者曾因全身腫瘤轉移而生命垂危,但在參與一種新治療藥物的臨床試驗後,健康狀況得到了顯著恢復。趙會長表示,如果不是參加臨床試驗,該患者根本無法承擔如此高昂的醫療費。
趙會長說:“該藥物一個月的費用高達近5000萬韓元,若不是因為參加臨床試驗能夠獲得免費用藥,又有誰能用得起呢?”

應優先使用療效好的藥物……一線治療報銷受限亦是難題
肺癌患者協會認為,即使新藥進入醫保,在何種治療階段可以使用也至關重要。
在抗癌治療中,即便對於同一種新藥,是否能從一線治療開始使用,還是只能在既往治療失敗後的二線或後線治療中使用,患者實際獲得的治療機會大相徑庭。患者協會的立場是,在病情惡化前,應優先給予患者使用高效治療藥物的機會。
趙會長以非小細胞肺癌治療藥“Rybrevant”為例,解釋了患者期望的治療時機與實際報銷標準之間的差距。
不過,他也表示理解審評院在考量醫保財政時所面臨的困難。趙會長表示:“從患者立場出發,優先使用高效藥物是理所當然的,但我同時也理解,如果從一開始就使用所有特效藥,國家財政將難以承受。”
趙會長的核心關切在於,僅有“研發出了新抗癌藥”這一事實對於患者來說是遠遠不夠的。只有臨床證實有效的新藥獲得國內許可、定價在患者可承受範圍內進入醫保,並且能在必要的治療階段實際處方給患者,這才能真正成為新的治療選擇。
這正是韓國肺癌患者協會在時隔19年舉辦的WCLC上首次設立展位的原因。如果在學術會議上不斷公開創新的新藥和臨床成果,而患者卻無法使用這些藥物,那麼治療創新的意義將大打折扣。肺癌患者協會發出的聲音是:不能僅僅停留在新藥研發層面,必須同時改善從早期診斷、獲批、報銷,一直到在適當治療階段得以使用的全程患者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