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2001年,一位學習漫畫作者與出版社簽訂了合同。3年後,作者發現自己收到的稿酬僅為應得的三分之一。因為透過媒體報道,他已經得知自己的書銷量超過了1000萬冊。出版社儘管靠作者賺得盆滿缽滿,卻並未合理分配利潤。於是,作者對出版社提起了訴訟。
出版社辯稱,由於已經支付了稿酬,因此並不構成詐騙。他們聲稱,由於計劃在合同期滿後支付剩餘部分,所以並無非法佔有的意圖,且合同中規定了優先支付三分之一的稿酬,因此也不存在欺詐行為。他們還稱並未給受害者造成財產損失。特別是辯稱,因為作者不知道還有更多稿酬而沒有要求,所以未支付並不屬於欺詐。
然而,法院認為出版社故意隱瞞了銷售量,駁回了出版社的主張。最高法院判定,截至2004年1月,書籍銷量已達1000萬冊,但出版社偽造了僅銷售360萬冊的出貨清單,導致作者對剩餘稿酬的請求權本身一無所知。這不僅是最高法院的判斷,也是從一審開始法院始終如一的結論。最終,出版社因詐騙罪被判緩刑。之所以判處緩刑,還是因為作者表示不希望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後,2005年,粉絲們翹首以盼的系列第19卷出版了。然而,漫畫的畫風卻與之前截然不同,作者換人了。原本作者繪製好的第19卷未能出版。因為出版社沒有明確保障版權,作者拒絕了出版。
出版社並未向作者道歉或協商,而是直接更換了作者,倉促與他人簽約並草率出版。出版社辯解稱,高銷量並非歸功於作者,而是源於出版社的策劃能力。該學習漫畫被製作成動畫後,出版社甚至反過來起訴作者,指責其妨礙了劇場版的製作。但在這場訴訟中,出版社也敗訴了。出版社不僅需要向作者賠償2億韓元,且無法再出版作者之前繪製的18卷內容。最終,出版社推出了由新作者重新繪製的書籍,並投入了更多資金進行激進營銷,但銷售結果始終不盡如人意。原作者則轉投其他出版社重新出版了作品。
《漫畫希臘羅馬神話》系列的版權糾紛之所以再次被世人關注,是因為電影《奧德賽》的熱映。人們發現,年輕一代之所以成群結隊地前往電影院觀看《奧德賽》,正是因為這部學習漫畫的影響。年輕的觀眾們正是透過這個系列瞭解了特洛伊戰爭和奧德修斯。然而,由於描寫奧德修斯歸國後的第19卷更換了作者,導致他們沒有閱讀過該部分,因此想透過電影確認結局。從某種意義上說,學習漫畫甚至影響了電影的票房。

如果這個系列能以完整的全集收尾,應該會有更多的讀者接觸到它。糾紛和破裂皆源於出版社的貪婪。他們未支付合理的版權費並欺騙了作者。因過度貪婪,最終導致誰都沒能得到好結果。這無異於殺雞取卵。這是一個值得思考內容生態系統如何實現共贏的案例。
版權應當完整歸屬於創作者。《漫畫希臘羅馬神話》的版權糾紛始於2001年12月簽署的著作財產權轉讓合同。該合同包含了一項條款,即作品的二次創作物及利用該作品的商品化權利等,除出版權外的所有權利在10年內轉讓給出版社代表。我們在漫畫《膠鞋》的案例中也看到了這種不平等合同。作者變得不幸,讀者的權利受到侵害,出版社的形象也遭到破壞。最終,只會造成多輸的局面。
不能因為是孩子們尋找的內容就輕視它。未來的中堅力量在接觸這些內容時,不僅會產生文化層面的影響,甚至能轉化為經濟、產業乃至政治力量。如果我長大後發現自己兒時喜歡的漫畫是剝奪作者權利的產物,心裡會是什麼滋味呢?只有製作過程公平公正,內容才能長久生存。
作者金憲植從20多歲起就懷揣著“文化中蘊含著改善世界的方法”這一期待,始終行走或探索在大眾文化現象的森林之中。在人工智慧和量子計算機大顯身手的21世紀,他依然懷著同樣的信念,堅守著這一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