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韓國政府誓言到2030年將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提升至100GW。然而,由於建設發電廠最基礎的“電網(輸配電系統)資訊”並未透明公開,導致企業蒙受巨大投資損失,相關從業者已對政府提起憲法訴訟。他們主張,儘管國會早在7年前就已修訂法律,強制要求公開電網資訊,但主管部門至今未制定包含詳細標準的施行規則,從而侵犯了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
全國太陽能發電協會與社團法人“氣候解決方案(Solutions for Our Climate)”於10月15日在憲法法院召開聯合記者會,宣佈針對氣候能源環境部部長提起“行政立法不作為”的憲法訴訟,指責其未制定電網資訊公開標準。所謂“行政立法不作為”,是指上級法律已明確賦予行政機關制定下位法規的義務,但該機構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放任不管、不予制定的行政不履行行為。

法律7年前就已施行……下位規則卻“完全空白”
韓國國會於2019年4月23日新增《電氣事業法》第20條之2,強制要求輸配電運營商為協助其他發電運營商利用電網裝置,必須公開電氣裝置的容量及利用現狀等資訊,該法案於同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
然而,儘管法律授權由部令(施行規則)規定具體公開範圍、標準及方式,但主管機構氣候能源環境部在過去7年裡始終未制定詳細準則。由於法律條文有名無實,缺乏實際操作標準,實際上導致作為壟斷型輸配電運營商的韓國電力公社(KEPCO)即便對核心電網資訊進行限制性披露,外界也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或強制其公開。
氣候解決方案的律師河正民在記者會上表示:“此次憲法訴訟旨在質疑氣候能源環境部未按《電氣事業法》第20條之2規定製定資訊公開標準的行政立法不作為是否違憲。由於資訊缺失,政府強行中斷了專案,侵犯了企業的營業自由;且由於未能提供法律預期的資訊,也嚴重損害了公眾的知情權和平等權。”
許可手續辦完卻通知“無法接入”
要建設可再生能源發電廠,確保發出的電力能夠送入國家電網的“系統剩餘容量”至關重要。然而在實際現場,頻頻出現企業購入土地並投入數億韓元完成所有許可審批後,卻被告知無法接入電網的案例。
事實上,參與此次憲法訴訟的一位申請人在2026年4月透過韓國電力公社確認配電線路尚有剩餘容量後,為了建設兩座太陽能發電廠,進行了土地購買和審批程式。然而,當他在完成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複雜的許可手續並向韓國電力公社正式申請接入時,得到的卻是“因周邊壓器容量不足,無法接入電力系統”的駁回處分。這是因為在審批流程進行的數月期間,其他運營商先行搶佔了接入容量。
經營者們紛紛表示,韓國電力公社目前透過網站(KEPCO ON)等渠道提供的資訊,僅僅是配電線路、周邊壓器、變電站等簡單的表面數值。他們主張,關於接入等待佇列有多長、電網物理剩餘容量實際還有多少等核心技術資訊都被隱瞞了。
全國太陽能發電協會副會長崔鎮吐露道:“經營者們投入了少則數千萬、多則數億乃至數十億韓元的巨大前期投資成本,但拿到所有許可後,收到的竟只有韓國電力公社一句輕飄飄的‘系統無法接入’。在進行許可審批的數月甚至數年期間,即便剩餘容量被耗盡,經營者也完全無法知曉過程,正被逼向破產的邊緣。”
欲達成100GW可再生能源目標,需提供“可預測性”
韓國政府於9月29日釋出了電網創新對策,承諾解除湖南地區系統管理變電站的指定並擴大柔性接入。這是為達成國家溫室氣體減排目標(NDC),計劃將目前不足40GW的可再生能源裝機量到2030年增加至100GW,即增長近3倍的相關舉措。
然而,發電行業指出,降低電網物理准入門檻與創造讓投資者能夠合理判斷專案可行性的環境是兩個層面的問題。即使允許系統連線,如果無法提前預知接入等待時間,以及連線後因限電需要停止發電機的頻率,那麼進行商業投資將變得非常困難。
氣候解決方案電網市場組研究員朱多允在宣讀記者會文稿時強調:“資訊公開並非給予運營商的某種恩惠,而是更快、更高效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必經之路。如果運營商無法獲知何時、以何種條件接入,那麼政府的可再生能源目標將很難轉化為實際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