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zHanKook] 尚尚仁集團(SangSangIn Group)代表柳俊元涉及的非法貸款案已持續近7年,目前即將迎來二審判決。距離2025年2月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及罰金約185億韓元,已經過去約2年。柳代表與尚尚仁方面目前還針對大股東適格性問題,進行旨在撤銷儲蓄銀行股權處置命令的行政訴訟。此外,尚尚仁儲蓄銀行的股權出售事宜也一拖再拖,導致法律糾紛與出售程式陷入長期化。

據確認,柳俊元代表及尚尚仁、尚尚仁Plus儲蓄銀行管理層等因涉嫌非法貸款等被起訴的案件,其刑事二審宣判日期已定為2027年1月13日。這是自檢察機關以違反《資本市場與金融投資業相關法律(資本市場法)》、《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相關法律(特經法)》及《相互儲蓄銀行法》等嫌疑對他們提起公訴以來,歷時約6年6個月後的二審結果。鑑於刑事案件二審宣判原則上要求當事人出席,預計柳代表等人也將出庭。
此前,負責一審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2025年2月18日判處柳俊元代表有期徒刑4年,罰金約185億韓元,並追繳約1.12億韓元。同案被起訴的尚尚仁儲蓄銀行被判處罰金64.36億韓元及追繳金32.18億韓元,尚尚仁Plus儲蓄銀行被判處罰金118.88億韓元及追繳金59.44億韓元。
該案件涉及柳俊元代表及尚尚仁旗下儲蓄銀行向科斯達克(KOSDAQ)上市公司提供高息抵押貸款的問題。從2015年4月至2018年12月,涉案的科斯達克上市公司對外公告稱透過發行可轉換債券(CB)籌集了投資資金,但實際上是透過尚尚仁旗下儲蓄銀行獲取了高息抵押貸款。
一審法院指出:“可轉換債券發行方在向儲蓄銀行提供抵押品並獲取貸款後,雖然完全依賴於該貸款,卻未進行抵押品提供的公告,這屬於欺詐性不正當交易。”並強調:“欺詐性不正當交易行為損害了公告制度的初衷,破壞了市場的公平性與透明度。”
法院隨後判定:“尚尚仁旗下儲蓄銀行設計了可轉換債券的發行與貸款結構,並主導了整個流程。柳代表在運營旗下儲蓄銀行的同時,決定了可轉換債券的抵押貸款及利潤分配。”法院判決認為,“柳代表等人透過設計可轉換債券發行及貸款結構並持續實施犯罪,獲取了鉅額利潤。”不過,針對股價操縱及背信嫌疑,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無罪。

尚尚仁一直圍繞非法貸款事件進行法律鬥爭。柳代表在2019年12月受到金融監管部門停職3個月等重罰後,曾提起行政訴訟試圖撤銷該處分,但於2023年5月在大法院終審敗訴。根據《金融公司治理結構法》,受到停職等重罰後,在一定期限內不得擔任金融公司管理人員。
隨著該處分在大法院最終確立,柳代表失去了《相互儲蓄銀行法》規定的大股東適格性,金融委員會隨即下達了滿足大股東適格性要件的命令,以及處置尚尚仁和尚尚仁Plus儲蓄銀行90%股權的命令。柳代表是尚尚仁的最大股東(持股23.65%),而尚尚仁持有上述兩家儲蓄銀行100%的股份。
尚尚仁針對滿足大股東適格性要求命令及股權處置命令提起了行政訴訟,但於2024年12月在一審中敗訴。尚尚仁提起上訴後,二審正在進行中,但自去年7月以來並未進行過開庭審理。股權處置命令的效力目前處於暫停狀態,直至本案判決宣判之日起30日止。
另一方面,關於尚尚仁儲蓄銀行的股權買賣合同履行情況也備受關注。尚尚仁於2025年10月與從事汽車零部件及工業材料業務的KBI集團簽署協議,以1107億韓元的價格出售尚尚仁儲蓄銀行90.01%的股份。KBI集團內主導此次收購的是總部位於龜尾的廢棄物處理企業KBI國人產業(KBI Kuk-in Industry),該公司過去曾有過收購Laon儲蓄銀行的經歷。
然而,買賣交易的預計完成日期卻一再推遲。2日,尚尚仁公告稱將股權處置日期從11月2日變更為11月13日。自最初設定的股權處置日期2026年3月31日以來,該日期已經變更了六次。
KBI集團針對此次延期表示:“我們將繼續進行收購協商,目前正就尚需進一步討論的事項與尚尚仁縮小分歧,未來將根據程式進行密切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