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圍繞暫停贖回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方新韓銀行與管理方教保證券030610之間的法庭對壘中,雙方的過失實際上均得到了認定。由教保證券管理、新韓銀行銷售的“教保證券Royal Class全球M基金(Royal Class M基金)”是一款投資者損失率高達99%的理財產品。新韓銀行向教保證券提起了損害賠償訴訟,並收到了部分勝訴的判決結果。

本月10日,首爾南部地方法院第13民事部(審判長崔貞仁)針對新韓銀行起訴教保證券的損害賠償訴訟,做出了原告部分勝訴的判決。新韓銀行於2022年5月對教保證券提起了損害賠償訴訟。其宗旨是要求作為管理方的教保證券賠償新韓銀行向45名Royal Class M基金投資者自主賠償的約72億韓元。
銷售方與管理方之間的法庭攻防持續了約3年。一審法院認定銷售方新韓銀行也存在責任,判決教保證券需支付賠償請求額60%的約43億韓元。
雖然Royal Class M基金的規模相較於損失規模超過1萬億韓元的Lime基金或Optimis基金要小,但因損失率達到99%,對個人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巨大。根據2022年金融監督院向國民力量黨前議員尹珠卿辦公室提交的資料,Royal Class M基金的總損失金額為390億韓元(涉及151人)。
由教保證券設立並管理的Royal Class M基金,是一款透過離岸基金(在投資者所在國以外的國家設立的基金)投資以房地產為抵押的美國中小工商戶貸款債權的再間接投資基金。其運作方式是透過香港資產管理公司Tandem設立的“Tandem Credit Facility基金”,間接投資於美國金融公司WBL發行的貸款債權。
Royal Class M基金的設立日期為2019年5月,到期日為2020年3月。與教保證券簽訂委託銷售合同並銷售該基金的新韓銀行向投資者說明稱“僅處理正常債權”或“因有房地產抵押故安全”,最終有45名客戶(投資額105億韓元)透過新韓銀行投資了該基金。
然而,受新冠疫情影響,WBL出現了流動性問題,導致Royal Class M基金的到期日從2020年3月延期至9月,最終在9月底暫停了贖回。此外,由於教保證券透過與KB證券的TRS(總收益互換,即交換基礎資產產生的收益與費用的合約)進行投資,所收回的貸款金被優先償還給了KB證券。最終,2020年11月,新韓銀行向投資者傳送了損失確認通知書,稱“基金基準價調整為初始投資金額的1%左右”。這意味著投資者的錢虧損了99%。
直到暫停贖回事故爆發後,人們才發現Royal Class M基金本身存在問題。教保證券於2020年5月將管理方從Tandem更換為PGCM,而在當年6月PGCM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資產實地考察中,確認145項貸款債權中竟有142項為不良債權。

結果顯示,投資者遭受損失,銷售方與管理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首先是管理方教保證券存在義務違反和疏忽。Tandem在提交給教保證券的債權相關月度報告中聲稱不存在不良債權,但事實並非如此。早在2019年5月,大量貸款債權就已經出現了逾期等不良化跡象。然而,教保證券並未核實Tandem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教保證券在設立Royal Class M基金時,甚至沒有進行資產實地考察。教保證券曾在2018年7月設立過結構相同的基金,並在兩個月後的9月進行過實地考察,因此推測在設立Royal Class M基金時便省去了實地考察的環節。
對此,法院指出:“9個月(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的時間足以使貸款債權明細發生變動”,認定教保證券負有責任。教保證券雖辯稱“作為再間接投資基金管理方,在核實上存在侷限性”,但法院未予採納。
法院認為:“作為管理方的教保證券應透過合理的調查,向銷售方和投資者提供有關收益結構和風險結構的準確資訊,但卻提供了模糊的資訊”,認定其違反了作為管理方的義務。
法院同時指出,新韓銀行在銷售過程中未核實產品問題也存在過錯。新韓銀行在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銷售包括Royal Class M基金在內的6種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過程中,被查出存在不完全銷售(違反說明義務等)行為,於2023年7月受到了金融監督院停業3個月等的制裁。
根據金融監督院的調查,Royal Class M基金投資的物件——貸款債權從一開始就是高風險產品。其貸款年平均利率高達69%,且對貸款物件甚至沒有信用等級限制。隨時都存在成為不良債權或無法收回貸款的可能。然而,新韓銀行卻在向營業點分發的產品建議書中刻意隱瞞風險,只強調穩定性。
對於此次一審判決,教保證券方面表示“正在考慮上訴”。新韓銀行雖未回應是否上訴,但表示“已完成了與Royal Class M基金投資者之間的所有私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