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據BizHankook採訪證實,作為首爾首個水上公共交通工具“漢江巴士”的運營商,近期已向漢江巴士船舶製造商之一的Ga-deok重工業發出了延誤違約金(誤期賠償金)通知。運營商要求賠償船舶製造延誤造成的損失,估算的違約金高達30億韓元。由於Ga-deok重工業主張製造延誤的責任在於首爾市政府,雙方的糾紛極有可能升級為法律訴訟。

根據BizHankook的採訪,漢江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月30日向Ga-deok重工業傳送了預告違約金的內容證明。此舉旨在告知對方,因未能遵守去年3月首次船舶建造合同約定的漢江巴士3-8號船交付期限(去年10月2日),以及今年3月變更合同約定的3-4號船交付期限(9月16日),運營商將要求賠償損失。漢江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計算出的Ga-deok重工業應繳違約金分別為26億3741萬韓元(延誤169天)和3億4782萬韓元(延誤47天),總計29億8523萬韓元。
漢江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表示:“由於船舶建造變更合同及追加費用、履行擔保相關協議中的主要條款至今未履行,現督促其履行,並預先通知未來將採取法律行動。目前Ga-deok重工業正在建造的3、4號船以及5-8號船的進度已超過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現預先告知這屬於違約金髮生事由。本次通知的賠償金額是為傳送內容證明而進行的初步估算,後續將進行縝密審查並最終確定金額。”
漢江巴士是首爾的首個水上公共交通工具。首爾市為了解決上下班高峰期的嚴重交通擁堵和公共交通擁擠問題,於今年9月首次引入。目前以客輪形式運營,往返於麻谷-望遠-汝矣島-狎鷗亭-玉水-纛島-蠶室等漢江沿岸的7個碼頭,全長28.9公里。漢江巴士的運營商是由首爾市政府下屬的首爾住宅城市公社(SH)與Eland集團旗下的E-Cruise合資成立的漢江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兩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別為51%和49%,實際上首爾市政府是最大股東。
漢江巴士由12艘新造船舶運營,包括8艘混合動力推進船舶(1-8號船)和4艘電力推進船舶(9-12號船)。據首爾市透露,漢江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迄今為止已將船舶建造分別委託給Eunsung重工業(1-2、9-12號船)、Ga-deok重工業(3-4號船)、SJ重工業(5-8號船)等3家公司。起初,Ga-deok重工業與漢江巴士簽訂合同,承諾在去年10月前建造6艘船舶(3-8號船),但因進度延誤,漢江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於今年3月進行了一次合同變更,並於6月將4艘船舶(5-8號船)的建造商從Ga-deok重工業變更為SJ重工業。

Ga-deok重工業反駁稱,船舶建造延誤的責任在於漢江巴士。根據6日發給漢江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的答覆書,Ga-deok重工業主張,由於漢江巴士存在“施工圖紙提供遲緩”、“原材料提供遲緩”、“工程進度款(人工費)支付延遲”等問題,導致船舶建造延誤。其主旨是,既然責任不在於己方,則不應支付違約金。此外,據確認,Ga-deok重工業還主張在將4艘船舶的建造權變更過程中,在未正確解除與Ga-deok重工業合同的情況下,漢江巴士便籤訂了重複合同,且對原有分包商的交接及費用結算也未完全完成(相關報道 [獨家] 漢江巴士造船廠向運營商提起禁止船舶建造臨時處分訴訟)。
Ga-deok重工業相關人士傾訴道:“船舶建造延誤的責任在於發包方漢江巴士。在將原定承接的6艘船中的4艘轉交給其他公司後,我們仍竭盡全力建造並交付了剩餘的2艘船。希望至少在支付了原有分包商的人工費之後,再來爭論工程延誤的是非曲直。”
漢江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通知違約金的內容證明中,還包含督促補繳未付貨款的內容。該要求旨在督促Ga-deok重工業履行在變更合同時商定的工程費增額分攤金3億6700萬韓元,以及履行作為漢江巴士3、4號船質量缺陷履行擔保的保證金支付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