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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velWallet 違反外匯交易法,被判處罰金200萬韓元“宣告緩刑”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비즈한국] 金融科技公司 TravelWallet 因未能向外匯銀行行長申報其從美國當地法人收到的外匯,被起訴違反《外匯交易法》,最終法院判處其罰金200萬韓元,並給予“宣告緩刑”。宣告緩刑是指雖然被告人的罪名成立,但考慮到情節較輕,若在2年的緩刑期間內未發生特定事故,則免除刑罰的制度。法院考慮到此次申報遺漏是由於當時交易銀行指導不足所致,因此予以酌情處理。TravelWallet方面表示:“在交易前曾多次向銀行諮詢並審查流程,不存在主觀故意。”

專營外匯結算的金融科技企業TravelWallet因違反外匯交易法,受到金融監督院的罰款處分,並被法院判處罰金200萬韓元,宣告緩刑。圖片=TravelWallet
專營外匯結算的金融科技企業TravelWallet因違反外匯交易法,受到金融監督院的罰款處分,並被法院判處罰金200萬韓元,宣告緩刑。圖片=TravelWallet

深耕外匯結算的 TravelWallet 陷“違反外匯交易法”風波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審判長 李鍾宇)於上月25日對涉嫌違反《外匯交易法》的 TravelWallet 公司及代表金亨宇(音譯)分別判處罰金200萬韓元,並給予宣告緩刑。

TravelWallet 被訴原因在於:2023年12月,公司從子公司美國當地法人接收了211萬8460美元(約合韓幣28億韓元)匯款至其開設在摩根大通銀行的賬戶時,未按《外匯交易法》規定向指定交易外匯銀行行長進行申報。根據《外匯交易法》及相關規定,韓國居住者若在海外與非居住者進行外匯存款交易,必須向指定的交易外匯銀行行長進行申報。

該事件起初由金融監督院確認其違反《外匯交易法》並處以罰款,隨後移交警方進入刑事司法程式。檢察機關起訴後,公司選擇申請正式審判。公司方面立場認為,此次事件是因為交易銀行引導不足而導致,完全沒有主觀故意,因此被處以罰金刑並不合理。

法院在接納 TravelWallet 方面主張的同時,仍認定其罪名成立。判決中反映了業務疏忽、初犯等量刑酌情因素。法院表示:“綜合考慮犯罪經過、犯罪內容及規模、犯罪後的態度等各項量刑條件,做出上述判決。”

TravelWallet 是一家以海外支付服務及海外匯款服務為核心業務的專業外匯結算金融科技企業。圖片=TravelWallet 官網
TravelWallet 是一家以海外支付服務及海外匯款服務為核心業務的專業外匯結算金融科技企業。圖片=TravelWallet 官網

TravelWallet 是一家以海外支付和匯款為核心業務的專業外匯結算金融科技企業。其代表產品包括面向旅行者的移動端外匯預充值卡“Travel Pay”及海外匯款服務等。

Travel Pay 主打比銀行兌換及信用卡更具優勢,其特點是對所有幣種免收海外支付手續費。透過直接對接 Visa 等國際卡組織並執行自主外匯管理系統,減少了不必要的中間成本,提高了效率。匯款服務覆蓋美國、英國、新加坡、澳大利亞、泰國、越南等22個國家,且免收手續費。因其便捷的海外支付與提取現金功能,公司業績持續增長,銷售額分別為:△2024年592億韓元 △2023年227億韓元 △2022年26億韓元。

TravelWallet:“將加強內部控制能力”

此次違規申報被證實是在 TravelWallet 轉換結算系統過程中,流程履行環節出現了缺失。在當時的情況下,公司因國內指定外匯銀行的告知不足,在未進行存款交易申報的情況下接收了約28億韓元的外匯。

根據《外匯交易法》及相關規定,若居住者與非居住者之間涉及外匯支付及債權債務關係,且不僅僅是簡單的匯款,還包含抵銷(債權與債務的對應結算)時,需分別進行抵銷申報和匯款申報。

法務法人 Decode 的首席律師趙正熙(音譯)表示:“外匯交易相關申報因交易目的和重要性,需分別向企劃財政部、韓國銀行、交易銀行等不同機構申報,實務上較為複雜。因此,這也是需要額外法律諮詢的領域。特別是像 TravelWallet 這樣提供海外匯款服務的企業,其業務結構決定了不可避免地會頻繁涉及《外匯交易法》問題,相比其他行業,面臨的法律風險更高。”

TravelWallet 方面表示:“作為以匯款和支付服務為核心業務的初創公司,我們一直致力於遵守《外匯交易法》,沒有任何主觀逃避申報的理由。去年發現問題後,我們主動繳納了罰款,並在此事件後更換了國內指定外匯銀行。”

目前,TravelWallet 已開始加強內部控制能力。為從源頭阻斷未來可能出現的風險因素,公司表示已透過 △加強全員外匯業務培訓 △設立合規部(Compliance) △聘用專業合規人員等措施,對法律合規性進行了全面審查。

金融消費者聯盟副會長姜亨九(音譯)指出:“處罰並非萬能藥,但考慮到涉及外匯交易的金融科技服務的特性,不僅是銀行,運營商方面也需要完善業務流程的理解與履行體系。為了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合理且系統的管理措施至關重要。”

本文由AI自動翻譯。與韓語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誤差。
단독
강은경 기자

기술과 산업을 취재하고 씁니다.

gong@bizhank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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