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據《Bizhankook》採訪核實,首爾江南區狎鷗亭2區重建專案的部分業主近日向法院提起禁制令申請,要求立即停止該專案的施工單位選定程式。申請理由指出,確定施工單位選定計劃的工會代表大會決議存在嚴重瑕疵,因此該決議及據此進行的施工單位選定程式應視為無效。此前,狎鷗亭2區重建工會於6月透過代表大會決議併發布了施工單位招標公告,但在11日的競標中,僅有現代建設000720一家公司投標,導致流標。

據業內人士透露,狎鷗亭2區業主於12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交了禁制令申請,要求停止確定施工單位選定計劃的代表大會決議之效力,以及根據該決議正在進行的後續選定程式。業主方認為,與施工單位選定相關的代表大會決議及後續流程存在違法及無效事由。此前,狎鷗亭2區重建工會於6月召開代表大會,透過了“施工單位選定計劃書及招標檔案議決案”,隨後釋出了招標公告。
提出禁制令的業主們指出,問題的核心在於代表大會決議時遺漏了“原案設計”。根據此前代表大會確定的施工單位選定計劃書及招標檔案,投標者不得針對主樓棟數量等特定專案修改工會提出的原案設計並進行提議。若違反相關準則,投標者的投標資格將被視為無效,其施工單位選定也將被撤銷。然而,據傳作為判定投標無效及施工單位選定撤銷標準的“工會原案設計”,在代表大會表決當時並未向代表們公開。
提出申請的業主們主張:“在遺漏了作為判定投標無效或施工單位選定撤銷之核心標準——‘原案設計’的情況下,代表大會強行進行了表決。該決議及據此釋出的施工單位招標公告,違反了首爾市公共支援施工單位選定標準,侵犯了業主的知情權、代表的審議及表決權,損害了招標的公正性,並侵害了業主選擇施工單位的權利。此外,該行為規避了《城市整備法》中關於‘設計圖紙’及‘建築設計概要變更’必須由全體會議決議的規定,存在嚴重違法事由,應屬無效。”
限制專案費用及搬遷費借貸方式的招標指南也成為了眾矢之的。根據之前的施工單位選定計劃書及招標檔案,投標者需遵循以下原則:搬遷費需在個別業主擔保價值(LTV 100%)內提議,且利率僅能以“基準利率(CD)+加算利率”形式提出。此外,額外搬遷費與基本搬遷費利率需保持一致,且除直接借貸、支付保證或住宅城市保證公社(HUG)擔保貸款外,禁止提議其他金融手段。違者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申請禁制令的業主補充道:“將專案費用及搬遷費借貸方式限制在極度狹窄的範圍內,透過該計劃書及招標檔案進行決議,這種做法不僅侵害了業主對比和選擇多樣化施工單位的權利,更破壞了招標的公正性,違反了《城市整備法》相關規定,存在嚴重違法性,因此不具備任何效力。”他們還主張,此次招標指南實際上營造了特定施工單位“獨大”的局面,違反了法律中關於施工單位選定及變更必須經由全體會議表決的規定。
狎鷗亭2區是狎鷗亭公寓地帶中首個進行施工單位選定的整備專案區。目前,狎鷗亭公寓地帶由現代公寓(1-14次)、漢陽公寓(1-8次)及美成公寓(1-2次)等共6個區域組成,目前均在推進重建。狎鷗亭2區包含現代9、11、12次及新現代公寓,工會於6月釋出的招標公告中提到,計劃建造最高65層、共14棟(2571戶)的公寓。總工程費高達2萬7489億韓元,投標保證金為1000億韓元。
然而,狎鷗亭2區的首次施工單位招標宣告流標。原因是禁制令申請的前一天,即11日截止的招標中,僅有現代建設一家公司投標。工會預計將釋出二次招標公告,若再次流標,則極有可能轉為協議方式選定施工單位。根據《城市及居住環境整備法》,雖然整備專案施工單位選定原則上應採取競爭性招標,但若招標流標兩次以上,則可轉為透過協議方式(私下議定)確定。
分析認為,此次訴訟的導火索是三星物產028260未參與招標。此前曾對競標狎鷗亭2區表現出濃厚興趣的三星物產,在工會發布招標公告後的6月明確表示不會參與投標。理由是工會提出的招標指南過於嚴苛,包括大幅限制替代設計方案、要求所有利率必須以“CD+加算利率”形式提出、禁止提出LTV 100%以上的搬遷費、禁止提出額外搬遷費利率及禁止使用其他金融手段等異常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