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據確認,改革新黨院內代表千河覽因不滿配偶所持股票被要求進行強制信託而提起的行政訴訟,最終以敗訴告終。法院認為,考慮到千院內代表當時作為國會財政經濟企劃委員會委員的身份,其職務關聯性足以被認定。

配偶持有的股票也被認定存在“職務關聯性”
首爾行政法院第14庭(審判長李相德)於上月29日駁回了千院內代表針對股票強制信託審查委員會提出的撤銷職務關聯性認定決定之訴。訴訟費用也由敗訴方千院內代表承擔。
2024年11月,千院內代表請求撤銷股票強制信託審查委員會對其配偶所持股票的職務關聯性認定。涉及的股票包括三星電子005930(普通股及優先股)、LG顯示034220、NAVER、未來資產創投100790、三星重工010140、世宗電信、Solus先進材料、Aha、Kakao等10餘支股票,此外還包括Yanolja 1萬股等非上市股票。
千院內代表於同年5月進入第22屆國會後,被分配至當時的企劃財政委員會(現財政經濟企劃委員會)及運營委員會擔任委員。股票強制信託審查委員會關注到千院內代表作為負責國家整體經濟及財政政策的財政經濟企劃委員會委員這一事實,從而認定其具備職務關聯性。
財經委負責審查涉及財政經濟部(原企劃財政部)、國稅廳、關稅廳、調配廳等的議案和請願,這些部門負責國家經濟及財政政策、預算及基金的編制與執行、稅制及稅收徵收、政府物品採購及供應、公共工程合同及各類統計工作。由於涉及企業及股票的業務範圍極廣,審查委員會判定千議員存在接觸企業相關資訊或行使影響力的可能性。
“僅憑對資訊濫用的疑慮就會損害委託關係”
千院內代表方面認為,僅因其屬於財政經濟企劃委員會,就廣義地認定其配偶所持有的所有股票具有職務關聯性,這一做法過於激進。但法院並未接受原告方關於配偶持有股票與其職務沒有直接、實質性關聯的主張。

審判部指出:“深度參與國家根本經濟政策決策及立法的高層公職人員,若交易與其職務密切相關的股票,勢必會招致普通民眾的懷疑,即認為其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獲取了資訊並用於私人股票交易。”
審判部特別強調:“即使實際上並非利用職務之便,而是純粹透過個人渠道收集資訊進行交易,但在普通民眾看來,在外觀上幾乎無法分辨。在處理高層公職人員的股票交易時,不應僅考慮收回不當得利的問題,更應重視預防職務與股票之間的利益衝突,防止委託關係受到損害。”
“職位越高,標準應越嚴苛”…訴訟期間已全數拋售股票
審判部認為,即使千院內代表夫婦因無法親自管理或處分股票而受到損失,確立公職倫理與保障職務公正性的公益價值明顯更大,因此支援了股票強制信託審查委員會的決定。千院內代表所擔任的財經委委員一職的特殊性成為核心判決依據。
審判部判決稱:“原告因相關職務接觸到的資訊涵蓋整個經濟領域,範圍極其廣泛且層次較高,接觸到非公開高階資訊的可能性也很大。其對股價的影響力相當大,且範圍具有全面性。”
法院還認為,利用職務相關資訊進行股票交易或因行使職務影響力導致股價變動的可能性,並非虛無縹緲的理論擔憂,而是現實中完全可能發生的具體問題。
法院還排除了關於“未實質性審查各別股票與職務之間直接、具體關聯性”的主張。審判部解釋稱:“如果對職務範圍和權力越大的高層公職人員適用更寬鬆的審查,反而可能導致各別股票的職務關聯性被否定,從而使股票強制信託制度失去初衷。”
不過,據確認,千院內代表方面在本次行政訴訟過程中,為了消除利益衝突的擔憂,已將引發爭議的股票全部拋售。千院內代表方面表示:“雖然為了尋求對審查委員會決定的法律判斷而提起訴訟,但在審判過程中已完成了所有股票的處置。”
根據《公職者倫理法》,財產公開物件等高層公職人員本人及其配偶持有的股票總額超過3000萬韓元時,需在2個月內賣出或進行強制信託。但若獲得股票強制信託審查委員會作出的“無職務關聯性”決定,則可豁免該義務。
另一方面,千院內代表在同一天宣告的“10·15房地產對策”撤銷訴訟中也敗訴,在一天內兩起行政訴訟中均遭遇失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