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經確認,SM娛樂創始人、前總製作人李秀滿擔任內部董事的Blooming Grace公司,近期申請了紅酒品牌“emos”的商標。“emos”是過去由李秀滿前總製作人策劃,並由SM推出的品牌。目前該品牌由SM娛樂的子公司Moa L&B International運營。

根據韓國專利廳專利資訊網KIPRIS顯示,Blooming Grace於3月6日至7日,針對商品分類第33類(紅酒及果酒),申請了“emos”的英文、韓文及標誌共計3項商標。所申請的標誌與目前“emos”紅酒瓶上使用的設計相同。
“emos”是李秀滿前總製作人作為紅酒愛好者於2009年親自策劃並推出的品牌。當時該品牌透過混合美國、法國、義大利等各國的葡萄製作而成,此後SM娛樂透過子公司Moa L&B International正式開始紅酒流通業務。在業內,該品牌被稱為“李秀滿紅酒”並提高了知名度,據悉,與酒莊相關的實際業務也由李前總製作人親自把關。

有趣的是,目前SM子公司Moa L&B International正在運營“emos”紅酒,但商標權發生過變動。原有的“emos”英文商標是以SM Brand Marketing的名義註冊的,2022年被轉讓給了SM娛樂的美國子公司。此後,針對商品分類第33類(紅酒)和35類(紅酒銷售代理業)的權利於2024年有效期屆滿。僅第43類(紅酒酒吧)目前依然有效。
此次申請被解讀為Blooming Grace試圖獲取SM娛樂已到期商標的舉動。有觀點認為,李秀滿前總製作人可能會像過去一樣正式進軍紅酒市場。emos紅酒品牌的運營權是否會轉移至Blooming Grace也備受關注。


針對是否與Blooming Grace進行過協商,SM娛樂僅表示:“目前emos紅酒業務運營良好。”另一方面,Blooming Grace方面則解釋稱:“emos是李秀滿前總製作人親自命名的品牌,由於商標到期處於無人管理的狀態,所以進行了重新註冊。目前正在與SM方面進行協商。”
隨著Blooming Grace申請emos商標權,該公司將獲得要求SM娛樂停止銷售emos紅酒的法律許可權。因此,未來根據雙方立場差異,不排除引發法律糾紛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