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z韓國】經確認,涉嫌招聘腐敗的前新韓卡社長魏聖浩(Wi Sung-ho)與檢方已雙雙提起上訴。 魏前社在一審判決中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相較於檢方求刑的2年有期徒刑,該判決量刑較輕。由於雙方均提起上訴,魏前社的最終刑期仍存在增加或減少的可能。

魏聖浩前社長涉嫌在任職新韓卡期間,受熟人請託參與違規招聘。據指控,在魏前社和前新韓卡副社長李基奉(Lee Ki-bong)的指示下,人事組工作人員透過了書面審查不合格的應聘者,並操縱了面試分數。一審法院在今年8月判處魏前社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判處李前副社長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
檢方在一審庭審時曾分別對魏聖浩前社長和李基奉前副社長求刑2年和1年。一審法院在量刑理由中表示,考量到魏前社等人介入招聘的4名應聘者最終均未被錄用。
據Biz韓國採訪結果顯示,魏聖浩前社長、李基奉前副社長以及檢方均已提起上訴。在一審判決中,魏前社聘請了法務法人廣場(Lee & Ko)作為辯護方,而李前副社長則聘請了法務法人律宇(Yulwoo)。目前,李前副社長在二審中繼續委託律宇擔任辯護人。
另一方面,尚未有魏聖浩前社長聘請辯護律師的訊息傳出。法院已於9月16日向魏前社寄送了選任公設辯護人的通知書。這是針對沒有辯護人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告知相關事實,並引導其由法院選任公設辯護人或由被告人自行申請的流程。
魏聖浩前社長和李基奉前副社長目前均已離開新韓卡。新韓卡方面針對魏前社的審判未發表特別立場。
魏聖浩前社長曾於2013年8月至2017年3月擔任新韓卡社長,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擔任新韓銀行行長。此後曾擔任興國人壽副會長,目前作為GS環球001250的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委員參與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