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首爾市在推進規模達4400億韓元的“Nodeul全球藝術島”建設專案時,被核實出將投資審查拆分為兩部分進行,而設計合同卻合併為一份簽署。此前,首爾市曾解釋稱是由於行政審批程式不同才將審查分開,但實際簽署的合同卻是名為“Nodeul全球藝術島建設專案設計服務”的一份合同。特別是在中長期專案的投資審查尚未透過之前,首爾市就先行簽署了設計合同,引發了對行政不一致性的批評。

招標為“整體”,審查為“分離”,合同為“統一”
2024年2月,首爾市在進行“Nodeul全球藝術島”專案設計國際招標時,將目標地設定為除軍事設施用地外的Nodeul島全境(11萬9854平方米)。根據招標概況,設計範圍不僅包括基座部和水濱部(水濱文化空間),還包括空中部和地面部(空中步行路等)。該專案從一開始就以統一設計為前提,預定的設計服務費用約為139億韓元。

然而,在投資審查階段,首爾市將該專案一分為二。分別就361億韓元規模的“水濱文化空間(短期)”和4042億韓元規模的“天空藝術庭院(中期)”進行了審查。對此,首爾市議會等地指責其為“拆分審查”。首爾市對此解釋稱:“雖然保持了整體概念,但專案是分開推進的。由於總體規劃是共同制定的,但推進方式和階段有所不同,且為了讓市民能更快地使用,因此分開了專案。”
但在合同簽署階段,該專案又合併成了一個。首爾市在與競標優勝者托馬斯·赫斯維克及其合作的國內建築事務所簽署設計合同時,將分別審查的短期和中期專案合併為一份合同。可以說,以推進方式不同為由將審查分開,最後卻以“單一專案”進行簽約。
韓國行政安全部相關人士說明稱:“由於行政安全部並未接到投資審查委託,因此很難對具體個案進行判斷。不過,即使是同一地塊,如果目的不同,也可以分開審查。但如果是為了相同事業目的而實施的專案,原則上應一起進行審查。”
首爾市方面則堅持認為行政程式沒有問題。首爾市相關人士表示:“投資審查是確定專案投資上限額的程式。雖然合同是一份,但專案費用是按短期和中期專案分開管理的。在預算中被列為一個專案。”
“原則上應實行個別專案、個別合同”
更大的問題在於簽署合同的時間點。根據首爾市向首爾市議員樸秀彬(共同民主黨)提交的Nodeul全球藝術島建設專案設計服務合同顯示,首爾市於2024年9月2日就設計服務簽署了“長期連續合同”。長期連續合同是指在確定總額後,在各會計年度預算範圍內按年度簽署合同的方式。首爾市設定的總服務費用約為139億韓元,這不僅包括短期專案,還包含了中期專案的設計費。
在9月2日簽署合同時,作為中期專案的“Nodeul島天空藝術庭院”尚未透過投資審查。該專案是在簽約十天後的9月12日才透過投資審查委員會。這意味著在針對中期專案的投資審查程式尚未完成的情況下,利用“長期連續合同”方式實際上籤署了整個專案的方案設計合同。
“國家財政研究所”首席研究委員金尚哲指出:“分兩次進行投資審查意味著這是兩個獨立的專案。根據合同法,個別專案應簽署個別合同。原則上,支出行為應在支出原因行為產生時進行。將專案審查分開,卻將合同合併為一個專案,這足以成為爭議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