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z Hankook】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對大韓紅十字會針對首爾市及首爾市7個自治區提起的不當得利訴訟中,作出了有利於紅十字會的判決。法院認定首爾市及相關自治區徵收的財產稅和地方教育稅存在違法行為,判決其返還約1.5億韓元。其中,首爾市應返還的金額約為9000萬韓元。

7月15日,大韓紅十字會在針對首爾市及7個自治區(江南區、江西區、冠嶽區、陽川區、中區、鍾路區、蘆原區)提起的“不當得利”訴訟中部分勝訴。
這是大韓紅十字會於2022年9月提起訴訟後,歷時約3年作出的第一審判決。大韓紅十字會起訴稱,首爾市及相關自治區對其名下土地徵收的財產稅和地方教育稅計算方式違法,要求退還1億5688萬6936韓元。
大韓紅十字會在江南區等地擁有多處土地,並將其用於醫療及非醫療事業。根據2018年修訂前後的《地方稅特例限制法》,大韓紅十字會用於醫療事業的房地產可減免75%的財產稅,用於非醫療事業的房地產可減免25%。
首爾市及江南區等7個區廳在徵收2017年和2018年度財產稅及地方教育稅時,將這些土地分類為“綜合合併課稅”或“分別合併課稅”物件,並採用減免稅基的方式計算稅額。即並非對減免物件土地單獨適用稅率,而是對整體土地適用稅基計算出財產稅和地方教育稅後,再扣除其中一部分。
對此,大韓紅十字會主張,這些土地不屬於綜合或分別合併課稅物件,而應屬於“分離課稅”物件,即從一開始就應將減免物件土地分離出來計算稅率。為此,紅十字會提起了退還繳納稅款(不當得利)的訴訟。
首爾市及7個自治區辯稱,若僅將減免部分的土地定為分離課稅物件,會引發重複減免及減免土地不斷產生的迴圈矛盾,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只能按照現有的方式計算。
法院支援了大韓紅十字會的立場,認定相關土地應被分類為“分離課稅”物件。審判部裁定:“根據舊《地方稅法》,作為財產稅分離課稅物件,應適用分離課稅物件所對應的稅基和稅率。然而,被告以爭議土地屬於分別合併課稅物件為前提,適用錯誤的稅基和稅率來計算財產稅及地方教育稅,存在重大且明顯的瑕疵,該處分無效。”法院裁定首爾市及7個自治區必須返還大韓紅十字會約1.5億韓元。其中,首爾市需單獨支付的金額約為9000萬韓元。
大韓紅十字會相關人士表示:“自2018年大法院作出相關判決後,會計師事務所告知大韓紅十字會也適用該判例。此後我們向監查院提出了請求,並根據結果提起了此次不當得利訴訟。目前的判決僅涉及地方稅部分,針對韓國政府的綜合不動產稅相關訴訟仍在進行中。除提出上訴的江南區外,其餘地區的一審結果已確定。”
在首爾市及7個自治區中,唯有江南區提起了上訴。一審判決要求江南區廳向大韓紅十字會退還約583萬韓元。對於上訴理由,江南區廳相關人士表示:“由於訴訟正在進行中,目前難以透露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