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z Hankook】經確認,HYBE352820針對其與ADOR前代表閔熙珍之間的訴訟記錄申請了閱覽限制,並已獲得法院批准。HYBE在與閔熙珍前代表進行的股份買賣價款請求訴訟及股東間合同解除確認訴訟中,申請了“限制閱覽訴訟記錄等”。法院部分採納了該申請,限制了部分HYBE方的訴訟資料,僅供當事人檢視。

1月8日,HYBE針對與閔熙珍前代表正在進行的股東間合同解除確認訴訟,申請了訴訟記錄閱覽限制。隨後在12日,又針對與閔前代表正在進行的股份買賣價款請求訴訟申請了訴訟記錄閱覽限制。據悉,申請理由是訴訟記錄中包含HYBE內部報告等商業秘密。
申請限制閱覽訴訟記錄是當訴訟記錄中包含商業秘密等內容時,為防止第三方閱覽和複製而採取的程式。一旦限制申請獲得批准,閱覽和複製訴訟記錄的權利將僅限於當事人。
通常在民事訴訟中,若出現以下情況可提出申請:△有損國家安全、安寧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會對案件相關人員的社會生活造成重大影響;△記錄中載有案件相關人員擁有的商業秘密等。
法院認為HYBE的申請“部分合理”。因此,對HYBE方部分訴訟資料的閱覽許可權限制在當事人範圍內。

去年6月,HYBE曾針對與閔熙珍前代表的禁止行使表決權假處分訴訟申請過限制閱覽,但被法院以“無正當理由”為由駁回。
目前,HYBE正與閔熙珍前代表進行260億韓元規模的‘股份買賣價款請求訴訟’和‘股東間合同解除確認訴訟’。雙方分別聘請了金與張法律事務所及擁有前任法官/檢察官背景的律師等,各21名和22名代理律師正在進行一審。